从“垃圾箱”窗口将对象拖动到“文件管理器”。
或者,在“垃圾箱”窗口选择要恢复的对象,然后从“文件”菜单中选择“放回”。
或者,从对象的弹出式菜单 (按 Shift + F10 或按鼠标按钮 3 即可显示)中选择“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