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Solaris Cluster 系统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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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5 年 10 月
 
 

向群集或区域群集添加节点

本节介绍如何向全局群集或区域群集添加节点。您可以在全局群集中托管区域群集的节点上创建一个新的区域群集节点,前提是该全局群集节点尚未托管该特定区域群集的节点。


注 -  添加的节点运行的 Oracle Solaris Cluster 软件版本必须与其加入的群集相同。

为每个区域群集节点指定 IP 地址和 NIC 是可选的。


注 -  如果不为每个区域群集节点配置 IP 地址,将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 该特定区域群集将无法配置要在区域群集中使用的 NAS 设备。群集在与 NAS 设备通信时将使用区域群集节点的 IP 地址,所以缺失 IP 地址会阻止对隔离 NAS 设备的群集支持。

  2. 群集软件将激活所有 NIC 上的所有逻辑主机 IP 地址。


如果原始区域群集节点未指定 IP 地址或 NIC,则无需为新的区域群集节点指定该信息。

在本章中,phys-schost# 表示全局群集提示符。clzonecluster 交互式 shell 提示符为 clzc:schost>

下表列出了向现有群集中添加节点时所要执行的任务。请按照显示的顺序执行这些任务。

表 8-1  任务列表:向现有的全局或区域群集添加节点
任务
指导
在节点上安装主机适配器并检验现有的群集互连是否支持该新节点
添加共享存储
要手动添加共享存储,请按照Oracle Solaris Cluster 4.2 Hardware Administration Manual 中的说明操作。
您还可以使用 Oracle Solaris Cluster Manager GUI 将共享存储设备添加到区域群集。有关 GUI 登录说明,请参见如何访问 Oracle Solaris Cluster Manager
将节点添加到授权节点列表
/usr/cluster/bin/claccess allow -h node-being-added
在新的群集节点上安装并配置软件
向现有群集中添加新节点
如果该群集是在 Oracle Solaris Cluster Geographic Edition 伙伴关系中配置的,请将新节点配置为该配置中的积极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