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复制的数据包的克隆是一个本地的可变项目,可以像系统上的任何其他项目一样进行管理。克隆的共享资源是在最新接收的快照中复制的共享资源的克隆。这些克隆以与共享资源快照的克隆相同的方式与其原始快照一起共享存储(请参见克隆快照)。此机制可用于在复制源中出现灾难性问题时进行故障转移,或者只是提供可以修改的数据本地版本。
可以使用 BUI 中的
按钮或使用 clone CLI 命令(在数据包的上下文中)基于最新接收的复制快照创建数据包克隆。CLI 和 BUI 接口都要求管理员指定新克隆项目的名称,并且允许管理员覆盖项目或其共享资源的挂载点,以确保这两者与系统中的其他共享资源的挂载点不冲突。
在 2009.Q3 及更早版本中,克隆已复制的项目是访问其数据的唯一方法,因此这也是实施灾难恢复故障转移的唯一方法。在 2010.Q1 及更高版本中,可以将各个文件系统以只读形式导出而无需创建克隆。此外,作为故障转移操作的一部分,可以将复制数据包直接转换为可写的本地项目。因此,不再需要克隆数据包也不再建议您这样做,因为这些替代方法使用更简单的操作提供了类似功能,且无需管理克隆及其依赖项。
特别是,当存在克隆时,无法销毁其原始快照。销毁快照(可能是由于销毁快照所属的共享资源、项目或复制数据包而导致的结果)时,系统会向管理员发出警告以指明该操作将销毁任何依赖它的克隆。请注意,作为后续复制更新的一部分,还可以随时在源上销毁快照,以及在目标上销毁此类快照。如果此类快照拥有克隆,则快照将使用唯一名称进行重命名(通常为 recv-XXX)。
管理员还可以使用常规的 BUI 和 CLI 接口克隆单个已复制的共享资源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