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实施在 2009.Q3 与 2010.Q1 版本之间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仍然强烈建议您在启动从 2009.Q3 或更低版本升级之前,暂停到 ZFSSA 的复制以及从 ZFSSA 上进行的复制。在使用滚动升级的群集中,这是强制性的。
有三个与升级到 2010.Q1 或更高版本相关的用户可见的重要更改:
增强了用于复制的网络协议。2009.Q3 系统可以复制到运行任何版本(包括 2010.Q1 和更高版本)的系统,而运行 2010.Q1 或更高版本的系统只能复制到运行 2010.Q1 或更高版本的其他系统。在实际应用中,这意味着复制目标必须与其复制源同时升级或在其之前升级,以避免因协议版本不兼容而导致失败。
复制操作配置现在存储在存储池中,而不是在机头系统上。因此,在从 2009.Q3 或更早版本升级到 2010.Q1 之后,管理员必须应用延迟更新来迁移其复制配置。
* 在应用这些更新之前,所传入的对现有副本的复制更新将失败,且不会为在 2009.Q3 或更早版本中配置的操作发送复制更新。此外,对于无法从 BUI 或 CLI 中管理的未迁移副本,将使用存储池中的空间。
* 在应用这些更新之后,与所有的延迟更新一样,对系统软件进行回滚将产生不确定的结果。应当预料到在较旧的版本中,复制的数据将不可访问,将取消所有复制操作的配置,传入的复制更新将是完整更新。
复制授权已从其自己的范围移动到了 "Projects and Shares"(项目和共享资源)范围中。在 2009.Q3 或更早版本中配置的任何复制授权在 2010.Q1 中将不再存在。对复制使用细粒度访问控制的管理员应在升级后将新的复制授权委托给相应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