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复制活动视点来创建新视点。如果从层次视点复制,则可以复制视点中的节点以及节点类型之间的关系。如果要保留视点的版本,可以复制该版本并将其设置为只读。
注:
无法复制设置了时间标签的视点。注意事项
复制视点时,将会同时复制数据对象的所有关联数据授权和审批策略。但是,保存的视点查询(公共和专用)不复制到新视点。
如果只想限制特定用户对视点中层次执行的节点操作和属性操作,您不必复制视点,可以使用同一个节点集创建新视点,但设置允许的操作和可编辑的属性以限制新视点中的节点操作和属性操作。
复制节点
如果复制节点:
将从原始视点复制节点类型以创建新的节点类型,以便在新视点的节点集中使用。
原始视点的节点类型中的节点会复制到新视点的新节点类型中。
如果复制层次视点的节点,还必须复制关系。
注:
如果不复制节点,则会在新视点的节点集中使用原始视点中的节点类型。
复制关系
如果从层次视点复制关系:
将从原始视点复制层次集,为新视点创建新的层次集。原始层次集中的所有关系会复制到新的层次集。
新的层次集使用的节点类型基于复制节点选项。
基于复制选项创建新视点
以下几个表显示了在为新视点创建数据链时,您在复制视点时选择的复制选项会如何起作用。
例如,如果您选择仅从层次视点复制关系,则会:
创建新的节点集。
创建新的层次集。
使用复制的视点中的原始节点类型。
表 21-2 复制层次视点
复制节点 | 复制关系 | 节点集 | 层次集 | 节点类型 |
---|---|---|---|---|
是 |
是 |
新的 |
新的 |
新的 |
否 |
是 |
新的 |
新的 |
原始 |
否 |
否 |
新的 |
原始 |
原始 |
注:
复制层次视点时,不能仅复制节点。表 21-3 复制列表视点
复制节点 | 节点集 | 节点类型 |
---|---|---|
是 |
新的 |
新的 |
否 |
新的 |
原始 |
复制视点时的绑定注意事项
复制绑定视点时,选择用于复制节点和关系的选项将影响新视点中数据对象的绑定状态,如下所示:
复制视点
要复制视点:
在视图中,打开一个活动视图。
选择一个视点。
将光标放在视点名称右边,单击菜单图标 ,然后选择复制。
定义视点的名称和描述,选择是否复制节点和关系(仅限层次视点),然后单击复制。
现已创建视点,并且该视点可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