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的源到目标回写

您需要为 Planning 源系统定义用于回写的数据加载规则。

用于回写的目标系统必须是基于文件的应用程序并且必须使用与总帐会计科目表匹配的维。您可以使用“自定义目标应用程序”功能创建基于文件的应用程序(请参阅“创建自定义目标应用程序”)。在创建应用程序时,请确保“导出到文件”选项为“是”。

其他注意事项:

  • 只有 Planning 应用程序而且是基于 Oracle Essbase ASO 多维数据集创建的 Planning 应用程序才支持用于回写的数据加载。

  • EPMA 部署的聚合存储 Essbase 多维数据集不支持用于回写的数据加载规则。

  • 只能回写货币金额和统计金额。

  • 未提供从一个源金额到多个目标金额的分配。

  • 指定期间范围时,请确保开始期间和结束期间属于同一个财政年度。如果数据范围跨财政年度,则会出现重复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