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合并方法

如果您是服务管理员,则可以更改系统方法的部分设置以及添加新方法。如果启用了“按期间增强组织”,则无法修改为“非活动”方法分配的 =0% 到 =0% 范围。如果未启用“按期间增强组织”,则不应使用“非活动”方法。

注意:如果在可配置合并规则中引用了合并方法,则不能删除该合并方法。如果您尝试删除用户定义的合并方法(通过在“管理所有权”中的“管理合并方法”中删除该方法,或者在导入文件时不使用在可配置合并中定义的方法),则会发生引用完整性错误。

要打开“管理合并方法”屏幕:

  1. 在主页上,依次单击应用程序合并

    默认情况下会打开“管理所有权”页面。

  2. 从“管理所有权”页面上的操作菜单中,选择管理合并方法

更改系统方法范围

构成 0% 到 100% 范围的方法显示在“管理合并方法”屏幕的顶部并按范围升序排列,从子公司(>50% 到 <=100%)到权益(>20% 到 <= 50%)再到不合并(>0% 到 <=20%)。

您可以通过提高或降低范围上限或下限设置来更改范围。例如,要将“实体”范围下限从 >20% 更改为 >25%,请单击范围下限百分比字段旁边的增量按钮(向上箭头),直至达到 25%。由于“实体”方法的范围下限已提高,因此下方的不合并方法的范围上限也会更改为 25%,从而保持 0% 到 100% 的连续范围。

从系统合并方法中删除范围

要从分配了范围的方法中删除范围,请单击操作 (...),然后选择删除范围

随后将删除该范围,并将该方法重新放置到基于范围的方法的下方。对于此前在删除了范围的方法下方的方法,其范围上限会调整,以保持 0% 到 100% 的连续范围。

向系统合并方法添加范围

要向未应用任何范围的方法添加范围:

  1. 在相关的方法行中单击操作 (...),然后选择添加范围

    将向该方法添加 "=0" 到 "=0" 的范围,并将方法行重新放置到基于范围的方法的底部。

    请注意,该方法当前与最下方具有范围 ">=0" 的方法重叠,此时无法保存设置。

  2. 将该方法行拖放到相应位置,即刚才分配了范围的方法应插入的方法行上方。

    例如,将“按比例”行拖放到“权益”行上方。

  3. 根据需要调整新放置的方法的范围上限和下限输入。

    例如,同时将范围下限和上限输入从 0% 更改为 50%。然后,将下方方法的范围上限运算符从 <= 更改为 <。只有范围在 0 到 100 之间保持连续时,才能保存更改。

注:

不能对系统方法设置进行任何其他更改。控制设置以及合并百分比设置已预先确定,无法修改。

如果预设的设置不合适,请创建新方法,将其添加到基于范围的方法中,然后从系统方法中删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