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数据验证消息

系统会对元数据中的特定关系进行元数据验证检查,以便针对可能会导致出现数据完整性问题、性能问题或其他问题的情况发出警告。强烈建议您应用验证错误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完整性问题的风险,并利用最佳做法性能注意事项。

具有“动态计算”的帐户维成员必须包含子代成员或成员公式

传统和净资产植入帐户维包括定义为“动态计算”的 0 级成员。对于这些成员,必须至少为其添加了一个成员作为子代。请参阅“定义帐户”。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必须至少添加一个 0 级“存储”或“从不共享”后代。

解决方案:

为“传统”和“净资产”植入帐户维成员创建子代成员。

帐户类型和聚合运算符必须匹配

在帐户维中平衡的资产负债表内,父代帐户和子代帐户的帐户类型必须与适当的聚合运算符匹配。父代帐户类型和子代帐户类型组合确定聚合运算符应为还是。确保帐户类型和聚合运算符匹配将确保资产负债表数据正确聚合为平衡的资产负债表。

如果父代帐户和子代帐户的“标准符号”(即“借项”或“贷项”)相同,则聚合运算符必须为。如果父代帐户和子代帐户的“标准符号”不同,则聚合运算符必须为

父代帐户类型 子代帐户类型 聚合运算符
收入(贷项) 收入(贷项)
收入 费用(借项)
收入 资产(借项)
收入 负债(贷项)
收入 权益(贷项)
收入 保存的假设
费用(借项) 收入
费用 费用
费用 资产
费用 负债
费用 权益
费用 保存的假设
资产(借项)

收入

资产

费用

资产

资产

资产

负债

资产

权益

资产

保存的假设

负债(贷项)

收入

负债

费用

负债

资产

负债

负债

负债

权益

负债

保存的假设

权益(贷项)

收入

权益

费用

权益

资产

权益

负债

权益

权益

权益

保存的假设

保存的假设 任何类型

示例验证消息:

根据父代和子代帐户类型,帐户合并运算符应为

根据父代和子代帐户类型,帐户合并运算符应为

解决方案:

更改父代或子代的帐户类型,或者更改聚合运算符。

请注意,植入的资产负债表层次必须反映以下结构:

植入的资产负债表分组帐户 (FCCS_Balance Sheet) 必须是植入的系统帐户和兑换率帐户下面的第一个成员。

FCCS_Balance Sheet 的第一个子代必须是植入的已平衡的资产负债表顶级成员。当前为:

FCCS_Total Balance Sheet-Net Asset Approach

FCCS_Total Balance Sheet-Traditional Approach

这些帐户的聚合运算符可以为忽略。除非您打算从“分组”成员进行报告,否则建议(但不是必须)使用忽略

理想情况下 FCCS_Balance Sheet 分组的任何其他子代的聚合运算符应为忽略,但如果需要从“分组”成员进行报告,则可以为

FCCS_Balance Sheet 的直接子代的任何后代都必须为,并且必须匹配子代和父代帐户类型组合。

请注意,此验证应用于 FCCS_Balance Sheet 分组成员中的所有层次(植入的现金和非现金层次除外)。如果您要创建不进行此验证检查的备用层次,可以将该层次放在 FCCS_Income Statement 分组帐户下。

维名称的所有子代的聚合运算符必须为忽略从不

如果成员是维名称的子代,则聚合运算符应为忽略从不

  • 实体维:对于合并多维数据集和汇率多维数据集都为忽略

  • 其他维:对于合并多维数据集为忽略从不,对于汇率多维数据集为忽略

示例验证消息:

维名称的所有子代的合并运算符应为忽略

维名称的所有子代的合并运算符应为忽略从不

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说明更改聚合运算符。请注意,植入成员的聚合运算符应该已经是正确的。

自定义成员公式不应添加到总资产负债表层次下

自定义成员公式不应添加到总资产负债表层次下。如果使用帐户维总资产负债表层次中的成员公式创建“动态计算”成员,系统将在元数据验证期间显示一条错误消息,提醒您资产负债表计算可能存在问题。

启用了所有权管理时,数据源维的实体成员应具有对应的 S_ 成员

在应用程序中启用所有权管理时,会在数据源维中添加新植入的 S_Entity 成员。如果实体缺少 S_ 成员,则会发生验证错误,并且您将需要创建数据源成员。例如,如果您有一个名为 TestEntity 的实体成员,则需要在 FCCS_Source Entities 下创建一个名为 S_TestEntity 的数据源成员。

注:

唯一的例外是 FCCS_Global Assumptions 成员。

示例验证消息:

此实体成员缺少 S_ 数据源成员。请在 FCCS_Source Entities 下创建数据源成员 S_ENTITYNAME

解决方案:

在 FCCS_Source Entities 下创建数据源 S_EntityName 成员。

权益变更实现移动成员不能是父代成员

在所有者权益变更实现功能中,对于移动成员,不能在 FCCS_Mvmts_Subtotal 层次下选择父代成员。可选择的移动维成员的预定义列表是 FCCS_Mvmts_Subtotal 层次的 0 级成员。

示例验证消息:

XXXX 不是移动小计的 0 级后代。

解决方案:

对于权益变更实现,在移动维中,仅选择 FCCS_Mvmts_Subtotal 层次的 0 级成员。

FCCS_OpeningBalance 不能在 ClosingBalance 层次中共享

在移动维中,如果 FCCS_OpeningBalance 在 ClosingBalance 层次中共享,则会发生验证错误,因为在转换和合并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兑换率错误。

示例验证消息:

FCCS_OpeningBalance 不应在 FCCS_ClosingBalance 下共享。

解决方案:

确保 FCCS_OpeningBalance 未在 FCCS_ClosingBalance 层次下共享。

公司内维零级成员不应设置为动态计算

在公司内维中,如果编辑零级公司内成员,并在没有成员公式的情况下将数据存储设置为动态计算,则会发生验证错误。

公司内抵消成员和抵消合计成员不应在层次中移动

公司内抵消成员不应移出抵消合计层次。

抵消合计成员不应移出数据源合计层次。

示例验证消息:

公司内抵消成员不应移至抵消合计之外。

抵消合计成员不应移至数据源合计之外。

解决方案:

将公司内抵消或抵消合计成员移至层次中的正确位置。

零级成员数据存储类型必须有效

对于所有零级成员,数据存储类型必须有效:

  • 实体维、移动维:存储从不共享共享

  • 帐户维、数据源维、多 GAAP 维、用户创建的自定义维:存储从不共享共享动态计算

示例验证消息:

对于 0 级成员,数据存储应为存储从不共享共享动态计算

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说明更改数据存储选择。

注:

目前,如果存在移动维的任何 0 级动态计算成员(植入成员除外),元数据验证器将显示错误。

在将来的版本中,将允许“动态计算”(FCCS_Closing Balance 层次除外),只要该成员具有有效的成员公式即可。作为此更改的第一步,在简化的维编辑器中,0 级移动成员的有效数据存储选择选项列表中已增加“动态计算”。

在没有公式的情况下零级成员不应为动态计算

任何有效的零 (0) 级动态计算成员都必须具有有效的成员公式。

示例验证消息:

在没有成员公式的情况下 0 级成员不应为动态计算

解决方案:

动态计算成员添加有效公式,或将数据存储属性更改为存储从不共享共享。对于汇率多维数据集帐户,检查汇率多维数据集中是否需要帐户。如果不需要,则使用维编辑器从汇率多维数据集中删除帐户,或从简化的维编辑器中将“汇率 - 合并运算符”更改为“未用于多维数据集”。

只有具有数据存储“动态计算”的成员才应设置为“两遍计算”

不得使用“两遍计算”属性设置非动态计算成员。

对于混合应用程序,建议使用解析顺序而不是两遍计算。

多 GAAP 和自定义维中的父代成员应为动态计算数据存储

多 GAAP 和自定义维中的所有父代成员都应具有“动态计算数据存储”属性。

如果它们未设置为“动态计算”,将会显示警告消息,提醒您此问题可能会在应用程序中导致出现问题。

父代成员不应具有成员公式

对于以下维,父代成员不应具有成员公式:

  • 实体

  • 帐户

  • 移动

  • 数据源

  • 多 GAAP(如果存在)

  • 用户创建的自定义维

示例验证消息:

父代成员不应具有成员公式。

解决方案:

从父代成员中删除成员公式。

自定义维的父代存储从不共享成员不应用作共享成员

作为存储从不共享数据存储的父代成员不应用作自定义层次中的共享成员。适用于以下维:

  • 多 GAAP(如果存在)

  • 用户创建的自定义维

示例验证消息:

存储从不共享主父代成员不应用作共享成员。

解决方案:

从备用层次中删除共享成员,在备用层次中创建一个新父代并共享新父代下的 0 级成员。

不允许为 FCCS_No Data Source 成员创建共享成员

不允许为 FCCS_No Data Source 成员创建共享成员。

示例验证消息:

不允许 FCCS_No Data Source 的共享实例。

解决方案:

删除 FCCS No_Data Source 成员的共享实例。

共享成员不得位于主成员之前

对于以下维,主成员必须位于共享成员之前(在层次中位于共享成员之上):

  • 方案

  • 期间

  • 帐户

  • 公司内

  • 移动

  • 数据源

  • 多 GAAP(如果存在)

  • 用户创建的自定义维

示例验证消息:

共享成员不应位于主成员之前。

解决方案:

将共享成员移动到主成员下面的位置。

验证帐户维解析顺序

只有当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期间和移动作为密集维)时,此验证才适用。在帐户维中,存储类型为“动态计算”的所有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8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58。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

验证合并维解析顺序

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期间和移动作为密集维)时,以下验证不适用。

如果未启用“高级合并”,请将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设置为 26

  • FCCS_Contribution Total

  • FCCS_Contribution

  • FCCS_Parent Total(基于功能启用)

  • FCCS_Proportion

如果启用“父代输入”,则将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设置为 26

  • FCCS_Contribution Total

  • FCCS_Contribution

  • FCCS_Parent Total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26。

如果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并且启用“父代输入”,则 FCCS_Parent Total 及其父代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1

如果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但未启用“所有权管理”功能,则 FCCS_Proportion 成员及其父代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1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

验证数据源维解析顺序

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28。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期间和移动作为密集维)时,此项不适用。

  • FCCS_Total Data Source

  • FCCS_TotalInputAndAdjusted

  • FCCS_Total Eliminations

注:

不应更改“数据源”维中 FCCS_Total Eliminations 成员的解析顺序。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28。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

验证移动维解析顺序

标准选项(帐户作为密集维)的解析顺序值

如果未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则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3

  • FCCS_OpeningBalance_Cash

  • FX_Total_NonCash

  • FCCS_ClosingBalance_Cash

FCCS_ClosingBalance_Variance 的解析顺序应为 55。

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25

  • FCCS_Mvmts_Operating

  • FCCS_Mvmts_Investing

  • FCCS_Mvmts_Financing

  • FCCS_CashFlow

  • FCCS_CashFlow_Operating

  • FCCS_CashFlow_NetIncome

  • FCCS_CashFlow_AdjustmentsToNetIncome

  • FCCS_CashFlow_DepreciationAndAmortization

  • FCCS_CashFlow_NetAssets

  • FCCS_CashFlow_AccountsReceivable

  • FCCS_CashFlow_Inventories

  • FCCS_CashFlow_OtherCurrentAssets

  • FCCS_CashFlow_AccountsPayable

  • FCCS_CashFlow_OtherCurrentLiabilities

  • FCCS_CashFlow_Investing

  • FCCS_CashFlow_Acquisitions

  • FCCS_CashFlow_Disposals

  • FCCS_CashFlow_CapitalExpenditures

  • FCCS_CashFlow_ProceeedsFromSalesOfPPE

  • FCCS_CashFlow_OtherInvestingActivities
  • FCCS_CashFlow_Financing

  • FCCS_CashFlow_IssueOfStock

  • FCCS_CashFlow_ProceedsFromDebt

  • FCCS_CashFlow_RepaymentOfDebt

  • FCCS_CashFlow_OtherFinancingActivities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25。

“密集/稀疏优化”选项的解析顺序值

如果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则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9

  • FCCS_CashChange

  • FCCS_OpeningBalance_Cash

  • FX_Total_NonCash

  • FCCS_ClosingBalance_Cash

  • FCCS_ClosingBalance_Variance

对于以下成员,如果启用“控制至今视图存储”选项,则将解析顺序设置为 53

  • FCCS_CashChange

  • FCCS_OpeningBalance_Cash

  • FCCS_FX_Total_NonCash

  • FCCS_ClosingBalance_Cash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

验证期间维解析顺序

如果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期间和移动作为密集维),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53

如果未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则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52

  • YearTotal

  • HY1

  • HY2

  • Q1

  • Q2

  • Q3

  • Q4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52。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

验证视图维解析顺序

如果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期间和移动作为密集维),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53

YTD、HYTD、QTD、YTD_RULE、HYTD_RULE、QTD_RULE

如果未使用“密集/稀疏优化”选项,则以下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应为 27

YTD_RULE、HYTD_RULE、QTD_RULE

示例验证消息:

此成员的解析顺序应为 27。

解决方案:

根据需要设置指定成员的解析顺序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