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映射/重命名维

您必须在首次启用功能时执行此配置任务。按如下方式使用映射/重命名维

  • 添加自定义维。

    例如,您可能希望按渠道和市场进行规划。在这种情况下,请添加这两个维,并导入渠道和市场成员。计算、表单和其他对象包括您指定的其他维。

  • 重命名维(如果现有维与您要启用的模块中的维同名,而您希望同时保留这两个维)。

  • 在多个模块中使用现有维。例如,如果您设置了财务,稍后又启用了项目,则可以利用两者共有的任何现有维。使用此功能,您在启用新模块时将不必重新构建公共维。

  • 在转换后的 Planning 应用程序中重用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