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复制数据作业

为复制数据过程选择成员后,可以将其保存为复制数据作业。这样,以后为复制过程检索信息时,无需再次进行成员选择。

选择“复制数据”后,系统将显示您保存的复制作业列表。您可以选择作业并运行复制数据过程,编辑作业并保存,或者将其另存为修改的作业。您可以复制现有作业,也可以删除不再需要的任何作业。

创建复制数据作业

要创建复制数据作业:

  1. 在主页上,单击应用程序
  2. 单击概览,然后从操作中选择复制数据
  3. 选择要复制的项目。
  4. 单击保存
  5. 保存复制作业中,输入作业名称说明,然后单击保存。名称必须唯一且最多为 30 个字符。说明最多为 128 个字符。
  6. 出现已保存确认消息时,单击确定

作业将显示在“复制数据作业”列表中。

另请参阅:复制数据

编辑复制数据作业

要编辑复制数据作业:

  1. 在“复制数据作业”列表中,选择作业以将其打开。
  2. 对选择项进行必要的编辑。
  3. 单击保存。可以使用相同名称保存作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更改名称。
  4. 单击另存为以将修改的作业保存为新作业,然后输入名称和说明。

复制复制数据作业

  1. 在“复制数据作业”列表中,选择作业。
  2. 操作菜单中,选择复制

复制的作业将显示在“复制数据作业”列表中,并带有后缀 "_Copy"。

例如,如果复制 Test_Copy_Job,则复制作业名为 Test_Copy_Job_Copy。

删除复制数据作业

要删除复制数据作业:

  1. 在“复制数据作业”列表中,选择作业。
  2. 操作菜单中,选择删除
  3. 出现删除选定作业的确认提示时,单击确认
  4. 出现作业已删除确认消息时,单击确定

另请参阅:《REST APIs》中的 "Copy Data for Tax Repor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