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警示規則

您可以建立調節狀態變更時觸發的警示規則。您可以建立要新增至格式、設定檔或調節的警示規則。

若要建立警示規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首頁中,選取調節
  2. 選取調節,然後按一下編輯
  3. 選取規則頁籤,然後按一下 + (新建)
  4. 新規則對話方塊上,從規則下拉清單中選取建立警示
    顯示「建立警示」的「規則」頁籤
  5. 輸入建立警示規則的定義資訊:
    • 選擇性:輸入規則的描述。
    • 輸入警示名稱 (例如「遺漏資料」)。
    • 類型中,從下拉清單中選擇警示類型 (例如「基本警示」)。
    • 優先順序中,選取優先順序層級 (高、中或低)。
    • 選擇性:在限制中,選擇 (預設值)、預防關閉預防的工作流程。此選項不適用於「交易配對」警示。
    • 擁有者中,從下拉清單中選取擁有者。
    • 受指派人中,從下拉清單中選取「受指派人」。
    • 選擇性:輸入核准者
    • 輸入警示的描述。
    • 您也可以輸入準則並使用篩選條件來建立篩選。
    • 在您輸入所有必要資訊之後,請按一下確定

    「建立警示」對話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