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建立攤銷或增值交易

若要手動建立攤銷或增值交易,請執行下列動作:

註:

管理員可以控制使用者是否能夠手動輸入攤銷或增值交易。這是由格式中的啟用攤銷/增值核取方塊所控制。

  1. 按照程序手動新增交易
  2. 選擇性:若要指定交易是攤銷或增值,請選取攤銷增值
  3. 在「交易詳細資料」面板中輸入下列欄位:
    • 原始金額:用來計算攤銷或增值的金額。

    • 這個期間:由系統根據使用者選取的「方法」進行計算 (請參閱下面的「方法」)。此值反映套用至調節所屬期間的攤銷金額。

    • 期末金額:

      • 對於攤銷金額,「期末金額」的計算方法為「原始」金額減去所有期間以及包括調節所屬期間的「累計攤銷」金額。攤銷交易的「期末金額」必須導致 0.00 餘額,否則會顯示錯誤。您必須手動更正交易,才能還原零期末餘額。

      • 對於增值金額,「期末金額」開始於 0.00 而且每個期間按「每月增值」金額增加至全額。

    • 方法:

      請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直線 — 導致交易值按每個期間相等的金額減少。

      • 實際 — 導致交易值按反映每個期間中之實際天數的金額減少 (對於攤銷) 或增加 (對於增值)。

      • 自訂 — 導致交易值按每個期間相等的金額減少 (對於攤銷) 或增加 (對於增值)。

        可讓您自訂每月攤銷和增值金額。根據預設,系統以直線攤銷組態啟動。因此,在選擇自訂方法時,對話方塊將完全依直線的使用情況顯示,但有兩個例外:

        • 「攤銷排程」表中的「攤銷」欄可針對基礎幣別分組進行編輯。您編輯每月攤銷金額,或者匯入完整的「攤銷」排程。

        • 不會顯示「半個月慣例」核取方塊。

        如何從某個期間計算值至下一個期間取決於攤銷法。攤銷交易的「期末金額」必須導致 0.00 餘額,否則會顯示錯誤。您必須手動更正交易,才能還原零期末餘額。

        增值交易工作類似於攤銷交易。然而,增值交易的「期末金額」開始於 0.00,而且每個期間按「每月攤銷」金額增加至全額。

    • 半個月慣例:如果選取,則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期間反映半個月的攤銷。例如,如果一整個月的攤銷為 $100,則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月僅反映攤銷 $50。所有其他月份反映完整的 $100 攤銷

    • 開始期間:對於「直線」或「自訂」— 決定發生攤銷的第一個月。

    • 期間數:決定攤銷的期間數。

    • 剩餘期間:系統根據「調節期間」相關的期間 (例如「開始期間」,以及「期間數」) 所計算的值。

      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對於「實際」— 決定攤銷或增值範圍。

  4. 對於「直線」或「自訂」:在攤銷排程頁籤上,選取「幣別分組」,然後檢視期初、期末,以及攤銷金額。
  5.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