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共用資料夾中的已刪除檔案

擁有您所共用資料夾之「管理者」或「提供者」角色的人員可以刪除您資料夾中的檔案。刪除之後的檔案將會移動至您的「資源回收」資料夾中。您可以從「資源回收」中選取檔案,然後按一下回復

您的服務管理員 (負責管理組織的 Oracle Content Management 人員) 可以設定項目在「資源回收」中的存留時間。如果「資源回收」會自動清空,您的檔案就會被永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