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節點新增至階層

您可以將節點新增為現有節點的同層級或子項。您也可以複製節點,以在與所選取節點相同的父項下建立新節點。特性會複製到新的節點,而且可以視需要進行變更。若要建立節點的單一例項,請使用「複製」選項。如果您要於視點共用節點的所有父項下方建立節點,請使用「依現有節點建立模型」選項。

註:

「依現有節點建立模型」選項只能用來複製共用節點。

若要新增其他最上層節點至檢視,請參閱新增最上層節點

新增節點至階層的一些注意事項:

  • 如果「新增」是節點類型允許的動作,則您可以將節點新增至視點。

  • 請注意,當您新增節點至階層視點時,要求項目計數的增加量為二。這是因為有一個動作新增節點,有一個動作將節點插入至階層。

  • 您無法將孤立節點新增至階層視點,但您可以將節點插入至視點。當節點的父項被刪除時,即會建立孤立節點。若要新增孤立節點,您可以建立包含該節點類型的清單視點,然後將孤立節點插入至所要的階層。

若要將節點新增至階層,請執行下列動作:

  1. 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開啟您要進行變更的檢視,然後開啟草稿要求或建立新要求。
    • 要求中,開啟草稿要求。這樣會開啟檢視、視點和要求。

  2. 選取要使用的階層視點。
  3. 尋找並選取節點,並按一下節點名稱右邊的 節點選取 來啟動環境定義功能表,然後選取選項:
    • 新增子項:建立新節點並當作所選節點的子項。

    • 新增同層級:建立新節點並當作所選節點的同層級。

    • 複製:複製選取的節點並將其插入同一個父項下,以此建立新的節點。

    • 依現有節點建立模型:複製選取的節點並將其插入目前視點或相關視點所選節點的所有父項之下,以此建立新的節點。請參閱透過「依現有節點建立模型」新增節點

    註:

    根據所選取節點的組態,可以使用功能表選項。例如,如果您選取不允許子項的底端節點,則「新增子項」選項不可用。如果您選取最上層節點,則「新增同層級」不可用。
  4. 如果有多個可用的節點類型,請選取新節點的節點類型;否則,請移至下一個步驟。

    註:

    將會新增具有預設名稱的新節點,例如「101 的複本」。

  5. 修改新節點的名稱並更新節點特性。

    註:

    如果節點已設定為計算名稱值,則可以自動計算節點名稱。請參閱計算並儲存節點的名稱
  6. 繼續進行變更,或者按一下完成來關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