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要求

為了促進多位使用者參與要求,要求受指派人可以要求其他使用者在「提交」階段協作「草稿」和「已退回」要求。可以從要求新增或移除協作者。協作者收到要求他們協作之要求的通知。

使用者可以從「首頁」的「活動」清單和要求活動存取協作要求。「我的活動」篩選中的「已協作」項目可以用來尋找使用者為協作者的要求。

協作使用者可以對要求項目採取這些動作:

  • 瀏覽

  • 新增

  • 編輯

  • 載入

  • 驗證

  • 刪除

他們也可以瀏覽、新增、編輯和刪除要求註解,以及檢視、新增和刪除附件。

註:

指派給要求的使用者仍然保有要求的控制權。協作者無法在「提交」階段提交、重新指派或刪除要求。

注意事項

邀請使用者協作要求時,適用下列注意事項:

  • 協作要求時,會將要求受指派人和協作者的權限與資料存取權列入考量。請參閱要求的安全性
  • 協作者驗證要求時,如果協作者沒有要求所含動作的權限、或沒有所更新特性 (包含隱藏特性) 的「編輯」權限,要求項目就會因使用者權限而驗證失敗。提交要求之前必須解決任何驗證錯誤。
  • 更正驗證錯誤時,受指派人可以刪除要求中的任何要求項目,包含受指派人沒有所含動作執行權限的項目,或沒有更新權限的特性。不過,協作者只能刪除資料存取權足以對其執行所有動作與更新特性的要求項目。

協作者參與之後,受指派人就可以提交要核准和確認的要求。

若要新增使用者以協作要求,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要求。

  2. 按一下動作,然後選取協作


    協作功能表
  3. 選取使用者,並新增選擇性註解,然後按一下確定

    註:

    只有可存取檢視中一或多個視點的使用者才會出現在下拉式清單中。


    新增協作者

要求協作要求的使用者會接收到電子郵件通知,並更新其活動清單。


協作者的活動清單

若要移除要求的協作者,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要求

  2. 按一下動作,然後選取協作

  3. 按一下您要移除之使用者名稱右側的 X,然後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