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編輯及刪除比對規則

比對規則控制比對要求項目或對視點執行去除重複時,如何比對名稱不同的節點。除了節點名稱完全相符之外,您還可以根據其他特性及比對類型執行相符項目。

比對規則是在節點類別層級建立的。您可以為單一節點類型定義多個規則,還可以指定這些規則的評估順序。您也可以設定臨界值,以根據比對信賴度自動接受或排除比對結果。

比對規則概觀

比對要求中新節點的要求項目,或比對視點中的現有節點時,預設會在「名稱」特性 (包含任何節點類型限定元和替代名稱) 完全相符的情況下,將節點視為相同節點。比對規則可讓您指定其他特性及比對類型,以便判斷這些節點是否相同。

為了說明比對概念,讓我們來看一個比對要求項目的範例。假設您的視點中有名稱為 "Oracle Corporation" 的節點,而上傳的要求檔案包含名稱為 "Oracle Inc" 的節點。如果未經比對就套用此要求檔案的變更,最後會有兩筆不同記錄 (因為名稱並非完全相符)。

您可以設定一個尋找類似名稱而非完全相符名稱的比對規則。然後,當您對要求項目執行比對時,系統會顯示傳入的 "Oracle Inc" 節點是現有 "Oracle Corporation" 節點的潛在相符項目。接受此相符項目之後,傳入節點會合併到現有節點,您就會有單一筆 Oracle 記錄,其中包含來自這兩個節點的合併資訊。

您也可以設定比對規則來比對「名稱」以外的特性。假設這兩筆記錄都有符號特性,且其值為 "ORCL"。您可以設定比對「符號」而非「名稱」的比對規則,以比對傳入節點與現有節點。

最佳作法

雖然一次最多可以啟用 3 個比對規則,但執行比對時,每個規則都需要額外的處理時間。因此,最佳作法是只啟用可滿足業務需求的最低數量比對規則。

注意事項

  • 您必須具有包含節點類型的應用程式或維度的擁有者中繼資料管理員權限,才能建立、編輯或刪除比對規則。

  • 如果您啟用多個比對規則,會使用 OR 邏輯執行比對。也就是說,如果節點符合一個規則或另一個規則的準則,就會顯示為潛在的相符項目。
  • 如果您將多個準則新增至單一比對規則,會使用 AND 邏輯執行比對。也就是說,節點若要視為符合規則,您指定的所有準則都必須為真。
  • 已登錄資料來源的比對規則可用於比對要求項目或去除重複。未登錄之資料來源的比對規則僅能用於比對要求項目。

建立比對規則

  1. 檢查要為其建立比對規則的節點類型。請參閱檢查節點類型
  2. 導覽至規則頁籤,然後按一下比對子頁籤上的建立
  3. 輸入比對規則的名稱,您還可以選擇輸入描述。
  4. 資料來源下拉功能表中,選取將使用此比對規則的資料來源,然後按一下建立

    比對規則顯示在檢查程式中。

編輯比對規則

建立比對規則之後,您可以編輯規則以變更名稱或描述、啟用規則、變更規則順序、設定臨界值以自動接受或排除比對結果,或是編輯定義參數。比對規則建立之後即無法編輯規則的資料來源。

  1. 檢查您要編輯的比對規則。
  2. 按一下一般頁籤上的編輯,然後執行動作:
    • (選擇性) 編輯名稱或描述。
    • 規則順序中,使用向上及向下箭頭或輸入整數,以指定此比對規則對此資料來源及節點類型的執行順序。

      Tip:

      為規則順序輸入較大的值會有幫助,因為當您建立要在現有規則之前執行的新規則時,就不必手動調整所有規則的順序。
    • 使用已啟用核取方塊,以啟用或停用比對規則。
    • 用法中,指定規則將用於比對 (請參閱瞭解比對並合併要求項目)、去除重複 (請參閱瞭解去除重複),或用於兩者。

      Note:

      您只能為已登錄資料來源的比對規則指定用法。未登錄的資料來源只能與比對規則搭配使用,無法與去除重複規則搭配使用。
    • (選擇性)自動接受臨界值中,指定一個比對分數,在執行比對時必須達到或超出該分數,才能自動接受比對結果。如果比對規則的比對分數達到或超出此臨界值,則在比對結果畫面中會顯示為「已接受」,其他比對候選項目則會顯示為「已拒絕」。如果有多個比對規則達到或超出該臨界值,則會接受比對分數最高的比對結果。如果多個規則的比對分數相同,則會採用優先順序最高的規則 (亦即,最低的規則順序)。

      Note:

      您只能為比對規則指定「自動接受臨界值」。您無法為去除重複規則指定「自動接受臨界值」。
    • (選擇性)自動排除臨界值中,指定一個比對分數,在執行比對時必須等於或低於該分數,才能自動排除比對結果。比對規則的分數低於此臨界值的比對候選項目,不會顯示在比對結果畫面中。
  3. 按一下定義頁籤上的編輯,然後按一下 + 符號指定規則準則:
    • 使用特性下拉功能表,以選取比對的特性。您只能選取有已編製索引值的節點層級特性。
    • 使用比對類型比對選項下拉功能表,以選取比對的運算子 (及選項,如有必要)。比對類型值取決於您選取之特性的資料類型,比對選項值則取決於比對類型,如下所述:
      特性資料類型 運算子及比對選項
      字串、備忘錄、數值字串、序列
      • 等於
      • 包含
      • 類似於:對特性值執行模糊搜尋。

        您還可以選擇在比對選項中指定前綴長度,該長度會指定字串開頭必須完全符合的字元數。前綴長度可用於將查詢結果減少到僅字串開頭具有相同字元的結果。

      整數、浮點數
      • 等於
      • 介於

        比對選項中指定偏移,以指明可視為相符值範圍的上限及下限。

        例如,假設您對值為 10 的目標特性進行偏移為 5 的比對,則從 5 到 15 的任何傳入來源特性值都會視為相符。

      • 介於百分比

        比對選項中,指定特性值必須在來源節點特性值範圍內的偏移百分比。

        例如,假設您對值為 5000 的目標特性進行偏移百分比為 15% 的比對,則從 4250 到 5750 的任何傳入來源特性值都會視為相符。

      • 大於
      • 小於
      日期、時間戳記
      • 等於
      • 介於

        比對選項中指定偏移 (天數),以指明可視為相符日期範圍的上限及下限。

        例如,假設您對日期為 3 月 10 日的目標特性進行偏移為 3 天的比對,則從 3 月 7 日到 3 月 13 日的任何傳入來源特性值都會視為相符。

      • 早於
      • 晚於
      節點資料類型 等於

      Tip:

      這會識別其節點資料類型特性值與來源節點相同的比對候選項目。
    • 第一個比對準則輸入完成之後,按一下 + 即可輸入第二個準則,或是按一下儲存以儲存比對規則的定義。
    • 若要移除規則準則,請在「動作」欄中按一下動作功能表 動作功能表圖示,然後按一下移除
  4. 按一下儲存,以儲存您輸入的準則。

刪除比對規則

  1. 檢查包含您要刪除之比對規則的節點類型。
  2. 選取規則頁籤中的比對子頁籤,然後按一下編輯
  3. 在「動作」欄中,按一下您要刪除之規則的動作功能表 動作功能表圖示,然後按一下刪除
  4. 按一下,以確認您要刪除該比對規則。

    Note:

    您無法刪除有任何比對歷史記錄的比對規則。如果您不再需要比對規則,可以改為停用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