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要求

如果您已經受到邀請核准或確認要求,您可以拒絕要求並將其完全關閉,而且沒有任何進一步的可用動作。

拒絕要求之前,您可以對要求和要求項目新增註解以及新增附件。

註:

如果您拒絕要求,先前的任何核准都會被略過,拒絕會記錄在要求核准歷史記錄中,而且要求的目前邀請會被清除。

  1. 從您以核准者或確認者身分進行複查的已開啟要求中,按一下動作,然後按一下拒絕


    拒絕功能表
  2. 輸入註解 (必要)、按 Tab 鍵,然後按一下拒絕以拒絕要求,或按一下退回,以將要求退回給提交者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