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處理程序中可以傳送多種類型的電子郵件通知。
通知類型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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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傳送給需要核准已提交要求的使用者 |
指派 |
傳送給已獲指派要求的使用者 |
協作 |
傳送給要求協作要求的使用者 |
確認 |
傳送給需要確認已核准要求的使用者 |
呈報 |
針對下列原因而需要介入的要求傳送給「資料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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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原則 |
如果要強制執行的原則沒有「進行中」要求的任何受邀者 (例如,沒有任何可用的原則使用者,或是原則群組沒有任何使用者),系統就會將此通知傳送給要套用該原則之應用程式或維度的「擁有者」及「中繼資料管理員」。 |
提醒 |
傳送給尚未對要求採取動作的核准者或確認者 |
提到的使用者 |
傳送給要求或要求項目註解中提到的使用者 |
更新 |
在要求處於下列狀態時傳送給提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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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只有在監管要求的核准或確認原則中已經設定時,才會傳送提醒和呈報通知。
工作流程電子郵件範例
以下的工作流程通知邀請 William 核准已提交且名為「新累加」的要求。電子郵件提供要求的摘要:誰建立要求、受影響的檢視和視點、要核准的要求項目數,以及註解和附件數目William 可以按一下連結以直接導覽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