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具有參與者權限的使用者,資料存取權可讓您指定他們可對特定資料鏈物件採取的動作,以及可檢視或編輯哪些特性。
有下列兩種方式可指定資料存取權:
根據預設,當您將參與者權限指派給使用者或群組時,其資料存取權會設為讀取。這表示他們對資料鏈物件允許的動作設為「無」,且其特性存取權設為「僅顯示」。如果您授予參與者對至少一個特性執行任何允許的動作或其「編輯」存取權,他們對該資料鏈物件的資料存取權就會變更為寫入。
下表列出對於具有參與者權限的使用者,您可以對每個資料鏈物件設定之允許的動作資料存取權與特性存取權。
Table 24-2 對資料鏈物件的資料存取權
資料鏈物件 | 允許的動作 | 特性存取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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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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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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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層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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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備註:您無法在階層集層級設定特性存取權。請使用其他資料鏈物件的其中一個 (例如節點類型) 來控制特性存取權。 |
節點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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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Note:
這表示無法隱藏應用程式或維度層級的特性。您只能隱藏節點類性層級的特性。Core.Name
或 Core.Description
除外的特性,或 CoreStats 命名空間中的任何特性)。您也無法將 Core.Name
特性設為「隱藏」。資料存取權串聯
資料存取權如同權限一般,是從較高層級串聯至較低層級的資料鏈物件 (例如,如果使用者在維度中允許的動作是「新增」,就可以在該維度的階層集和節點類型中新增物件)。請參閱權限串聯。
對允許的動作與可編輯的特性,會使用最少的限制設定值。例如,如果使用者在維度層級沒有允許的動作,但在節點類型層級允許的動作是「新增」,該使用者就可以對該節點類型執行新增動作。
對隱藏的特性,會使用最多的限制設定值。如果節點類型的特性是隱藏,該設定值就會置換任何其他權限。例如,如果使用者的參與者權限具有應用程式特性的「全部顯示」存取權,但節點類型的「成本中心」特性是隱藏,該使用者就無法在視點中看到該特性。
設定資料存取權
以下圖為例,下列螢幕擷取畫面顯示一個「參與者」權限,其允許的動作設為新增、CoreStats.Parent
與 Core.Description
特性設為顯示、PLN.Alias:Default
特性設為隱藏,PLN.Data Storage
特性設為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