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求約當全職人數中加入生產力變更因素

如果您的管理員已經啟用預期生產力效益因素,您可以使用預期生產力值來說明對約當全職人數的生產力造成的影響超過對需求比例的影響。例如,您計畫採購新的自動化系統或改善程序,藉以提升生產力和減少對「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產生影響。

例如,假設 FY16 是基線年度,並擁有 50 位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的「約當全職人數」每年處理 1,000 通來電:

表格的螢幕擷取畫面顯示過去數年「預期生產力」值的影響。以下段落將說明這些數字。

您期望「客服中心」的來電數目 (,需求動因) 從 FY16 加倍至 FY17,但您還計畫購買新的回電系統,這樣做也會增加生產力。您將預期生產力設定成「上一年度比率」的 5%,表示生產力效益假設為 5%。因此,來電數加倍 (從 1,000 變成 2,000) 僅需要「上一年度比率」的 95% 便可以滿足需求。「需求約當全職人數」會減少,因為決定約當全職人數需求數量的比率是以需求動因值 (亦即來電數目) 以及「預期生產力」效益 (亦即新的回電系統) 為基礎。

註:

決定「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的計算將成為您對需求比例預期生產力兩者設定的值中的因素。請參閱調整需求約當全職人數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