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邏輯

資料從實體總計 / 父項幣別整合維度成員按比例分配至比例套用的係數一律是為「實體/父項」組合定義的「整合百分比」。

已抵銷或已調整的資料可能會套用「整合百分比」,或可能使用「所有權百分比」或「少數股權 (非控股權益) 百分比」。也可能套用其他比率,例如「所有權百分比」中的變動,或實體「整合百分比」和「公司間父項整合百分比」的較低者。

套用的係數將根據每個案例、年度和期間的每個實體/父項組合的所有權管理而定。所有權管理記錄法律實體 (擁有公司) 直接擁有全部或部分另個法律實體的所有權百分比。

所有權管理

所有權管理包括管理全域整合設定值,以及將這些整合設定應用於逐個場景、逐年和逐期基準的每個實體階層。如需詳細資料,請參閱管理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