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整合方法

為了提供進階整合和抵銷,必須為實體維度中的每個實體建立與其父項相關的各種參數。已建立多個整合方法,以便於整合與抵銷規則,每種規則都有預設或可設定的參數,包括:

  • 所有權百分比

  • 整合百分比

  • 少數 (非控股) 股權百分比

控制設定值也可用於幫助確定方法的其他設定值。

接著,整合方法會在執行整合、調整和抵銷規則時,套用至整合父實體及其階層子代。

Financial Consolidation and Close Cloud 提供了幾種系統方法:

  • 控股

  • 子公司

  • 按比例分配

  • 權益

  • 未整合

  • 非作用中

  • 已中斷

控股方法

控股方法適用於其直屬父項代表該法律實體之整合結果的法律實體。控股方法一律套用 100% 的所有權百分比與 100% 的整合百分比。控制為

每個父實體只能有一個控股方法實體。您只能為法人的一個例項設定控股方法,即使該方法在不同的階層中共用多次也是如此。從最上層整合時,為共用的法人設定多種控股方法可能會導致資料倍增問題。

子公司方法

子公司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的法人,並適用於控股公司執行控制。子公司所有權百分比範圍一般在 50% 到 100%。控制,因此整合百分比為 100%。少數 (非控股) 股權等於 100% 減去所有權百分比

按比例分配方法

按比例分配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但不控制的法人,而且要求按比例整合。通常適用於合資企業。控制,而且整合百分比等於所有權百分比

權益方法

權益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的法人,並適用於控股公司執行重大影響力,但無控制權。權益公司的所有權百分比範圍一般從 20% 到 50%。控制,因此整合百分比為 0%。少數 (非控股) 股權也等於 0%。

未整合方法

未整合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的法人,該控股公司不具備控制權或重大影響。未整合公司的所有權百分比範圍一般從 0% 到 20%。控制,因此整合百分比為 0%。少數 (非控股) 股權也等於 0%。

非作用中方法

保留非作用中方法。

中斷方法

為已中斷的作業建立系統整合規則時,中斷方法保留供未來使用。

所有權範圍

可以為每個方法指派一個所有權百分比範圍,該範圍用於根據為案例、年度和期間輸入的所有權百分比,植入實體父項/子項組合的方法。適用方法的範圍必須是 0% 到 100% 的連續範圍。系統不會將未指派範圍的方法套用至實體父項/子項組合,但可以視需要加以選取,置換以範圍為基礎的系統指派項目。

包含 0% 到 100% 範圍的系統方法為:

  • 未整合 >= 0% 到 <=20%

  • 實體 >20% 到 <=50%

  • 子公司 >50% 到 <=100%

所有其他系統方法未指派任何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