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整合規則

Financial Consolidation and Close 會按比例分配所有來源資料,植入比例「整合」維度成員。來源資料是以針對父項/子實體整合定義的整合百分比進行比例分配。

可設定的整合規則用於產生其他項目,以植入抵銷整合維度成員。按比例分配抵銷成員聚總至貢獻成員。來源資料包括與比例分配相同的資料集。請參閱關於可設定的整合規則

以下是除了選擇性可設定的整合規則之外一律會執行的兩個系統整合規則。使用者無法修改系統整合規則,但可以建立、修改、啟用 (部署) 和停用 (取消部署) 可設定的整合規則。已提供多種內建可設定的整合規則。


「整合規則」畫面

標準抵銷整合規則

系統標準抵銷規則是以科目維度設定值和輸入的資料的檢視點為基礎。這些抵銷規則會將相關資料重新分類至過渡 (插入) 科目,以便資料沖銷來自其他實體的類似資料。

例如,實體 A 透過實體 B 的「公司間夥伴」記錄的「應收帳款」資料應該沖銷實體 B 透過實體 A 的公司間夥伴記錄的「應付帳款」資料。若要引發此沖銷,「應收帳款」科目和「應付帳款」科目必須設定為「公司間」,而且還要指派一般「插入」科目。

如果資料的公司間夥伴是目前正在處理的實體的父項的子代,將會考量抵銷這些任一個科目的資料。如果符合條件,將會在「抵銷整合」維度成員中記入一個兩側分錄。第一個分錄是「回轉按比例」。資料將以負值原始來源資料點乘以「整合百分比」記入至「抵銷」。套用的「整合百分比」為低值的實體整合百分比和夥伴整合百分比。來源資料已依實體整合百分比按比例分配 (至「比例」成員),因此,抵銷分錄的淨效應是回轉所有或部分按比例分配的分錄。平帳分錄接著會記入至「抵銷整合」維度成員中的插入科目。此兩側分錄的淨效應是將來自原始科目的所有或部分公司間資料重新分類至插入科目。

重新分類的資料接著聚總至父實體的「實體整合」成員。如果同時從「應收帳款」科目和「應付帳款」科目聚總相符分錄,則在父實體的「實體整合」的淨資料值將為零。如果重新分類和聚總不符合的金額,位於「實體整合」的插入科目中的資料值將表示不符合。

在具有共用實體的組織結構中,當共用實體的所有例項結合在一起時,以和其中常駐共用實骿體的每個分支相關進行處理的抵銷分錄的聚總並非永遠是所要的結果。例如,在「權益」方法同時應用在這兩個案例的情況,某個實體可由某個直接父項擁有 40%,由另一個則擁有 40%。實體和夥伴整合百分比的下限將套用至抵銷。在此情況下,將不會發生抵銷,因為「權益」方法的「整合百分比」是 0%。不過,當兩個共用實體整合至其第一個共通父項時,結合的所有權為 80%,而且應該套用「子公司」方法,並使用100% 整合。第一個共通父項將會進行調整,在該處進行的較低層級抵銷的聚總結果對目前整合方法而言不正確。此調整是在第一個共通父項的「實體抵銷調整整合」成員中進行。

期初餘額所有權變更整合規則

「所有權管理」能夠依個別期間來變更「所有權百分比」和「實體/父項」組合的整合方法。在所有權百分比及/或整合方法變更後,整合百分比還可以依個別期間變更。

「期初餘額」一律從每個「整合」維度成員的前一期間的「期末餘額」結轉。「期初餘額」不是按比例分配。因此,「期初餘額」表示在前一期間整合百分比進行的前一期間按比例。聚總至「期末餘額」的所有其他變動,都是在目前期間整合百分比按比例分配。

為了確定目前期間的「期末餘額」反映目前期間的「整合百分比」,將會記入調整,以反映未整合的前一期間「期末餘額」的整合百分比中的變更。如果整合百分比中的變更大於零,分錄會記入至「收購」,如果變更小於零,分錄會記入至「處分」。

至於整合百分比與上一期間相比發生變化的實體,系統會針對那些透過插入科目抵銷的帳戶,自動為其「整合」維度的「抵銷」成員計算 FCCS_Mvmts_Acquisitions 或 FCCS_Mvmts_Disposals。任何被客戶特定規則 (可設定整合規則或插入點規則) 抵銷的帳戶,客戶/合作夥伴都必須編寫「期初餘額所有權變更」調整,他們將植入 FCCS_Mvmts_Disposals_Input/FCCS_Mvmts_Acquisitions_Input。

請注意,內建「變動」成員 "FCCS_Mvmts_Acquisitions" 和 "FCCS_Mvmts_Disposals" 僅供系統使用,對這些成員輸入的任何資料都會被清除。成員 "FCCS_Mvmts_Acquisitions_Input" 和 "FCCS_Mvmts_Disposals_Input" 可用於資料輸入、插入點規則或可設定整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