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共用成員

共用成員允許應用程式內的替代累加結構。您在向上彙整大綱時可忽略共用成員值,以避免值重複計算。

您可以為主要成員建立多個共用成員。

註:

下列維度的共用成員 (階層中的共用成員「上方」) 之前必須要有主要成員:「案例」、「科目」、「公司間」、「變動」、「資料來源」、「多重 GAAP」(若存在) 和使用者建立的「自訂」維度。

「期間」維度不支援替代階層。

共用成員與主要成員共用某些特性定義,例如成員名稱、別名、基準幣別,以及成員對哪些應用程式類型而言有效。共用成員必須有唯一的父成員和不同的累加聚總設定值。共用成員不得有自訂屬性、自訂屬性值和成員公式。重新命名主要成員會重新命名所有共用成員。

您不能把共用成員移動到其他父成員。您必須先刪除共用成員,然後在不同的父成員下重新建立這些共用成員。

您無法共用自訂維度中的父項成員。

共用成員必須位於階層中的最低層 (層級 0),而且不能有子項。主要成員不需要為層級 0。您可以在共用成員中輸入資料,而且值會與主要成員一起儲存。

Oracle Smart View for Office 中選取成員時,共用成員的顯示方式類似於維度階層中的主要成員。

請參閱建立共用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