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進程」功能可讓您在同一個環境或遠端環境中,建立與另一個進程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進程。
您可以使用「複製進程」功能,建立具有相同連線和工作類型資訊的新進程副本。當您想要在測試環境中複製進程定義,或想要將來源進程複製為另一個進程的模型時,便可使用此功能。
若要複製進程,請執行下列動作:
從資料整合首頁中,按一下要複製之進程旁邊的 ...,然後從動作下拉清單中選取複製。
在複製進程頁面的新進程名稱中,指定新的進程名稱。
所複製進程的新名稱是由來源進程名稱與後綴 (預設為 "-1") 串接而成。您也可以選擇為複製的進程指派唯一的名稱。
從新進程代碼中,指定新的進程代碼。
新的進程代碼是由現有進程代碼與後綴 "1" 串接而成。您也可以選擇指派唯一的進程代碼,此代碼只能包含英數字元。
此代碼最多可以包含 25 個英數字元 (最少 3 個字元,最多 25 個字元)。建立進程之後,就無法更新此代碼。
在連線中,選取在複製整合時要使用的連線。
選取本機即可在同一個例項中複製整合。您也可以選取另一個例項的連線,以便將整合複製到另一個例項。您必須在 Oracle Fusion Cloud EPM 連線中定義連線。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管理 Planning 中的關於連線 Cloud EPM 環境,以及管理 Planning 中的建立、編輯和刪除與其他 Cloud EPM 環境的連線。
選取遠端連線以將進程複製到遠端環境。
如果您指定遠端連線,則您的進程中使用的所有工作和連線都必須已經存在於遠端環境中。系統只會驗證連線和整合。如果連線和整合不存在,複製的進程就會失敗。系統不會驗證其他工作參數。如果有任何參照的工作參數不存在,使用者介面就會顯示空白值。例如,當某個商業規則不存在時,系統並不會驗證參照的工作參數,而使用者介面則會顯示空白值。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