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警示

您可以從「任務管理程式」中的物件 (例如任務、排程或表單) 建立警示,但前提是您要有該物件的存取權;或者,您也可以從「警示清單」建立警示。您要指定「警示類型」和其他資訊,然後當您在「動作」對話方塊中提交警示時,系統就會建立該警示。

您可以視需要,針對警示來建立警示。例如,您可以針對「系統關機」問題建立子警示,以便分別處理網路和電力的問題,

當您建立物件警示時,只能使用該物件專有的警示類型,以及一般的警示類型 (例如,基本警示)。當您直接從「警示清單」建立警示時,只有一般的「警示類型」可用。

當您建立警示時,警示的起始狀態會是以擁有者身分開啟

註:

即使警示與已鎖定物件 (期間、排程等) 關聯,仍可保持開啟狀態。

下列表格提供「警示」的工作流程

表格 6-2 警示的工作流程

角色 動作

擁有者 (建立警示的使用者)

提交

重新開啟 (將警示送回給「擁有者」)

受指派人

提交

要求資訊 (把警示傳送回「擁有者」)

Approver1

核准

拒絕 (把警示傳送回「受指派人」)

核准者N

核准

拒絕 (把警示傳送回「受指派人」)

若要建立警示,請執行下列動作:

  1. 使用下列方式之一:
    • 瀏覽至物件 (任務或警示)、開啟該物件,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針對「排程」,請編輯該「排程」,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針對「補充資料表單」,請編輯該表單,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從「警示清單」發出一般警示,此警示僅與年度和期間相關聯。
  2. 按一下新增 (+)。
  3. 針對警示輸入唯一的名稱,例如資料損毀最多可輸入 80 個字元。
  4. 類型中,從管理員定義的「警示類型」清單選取「警示類型」,例如資料問題

    當您選取「警示類型」之後,您的警示就會繼承在該「警示類型」中定義的所有指示、工作流程使用者、屬性、問題及檢視者。

    擁有者為建立「警示」的使用者名稱。

    受指派人是負責解決警示的人員。這可能會是使用者、群組或團隊。預設的受指派人是從警示類型繼承來的。

    核准者也是從警示類型繼承來的。

  5. 年度中,選取年度。如果警示是建立自已經有相關聯年度的物件,這個值就無法改變。
  6. 期間,選取期間。如果警示是建立自已經有相關聯期間的物件,這個值就無法改變。
  7. 針對結束日期,請指定該警示的到期日。這通常會根據為其建立警示的物件來填入。您必須設定「結束日期」。
  8. 優先順序清單中,選取警示的優先順序:

    對於指示,系統會顯示包含在「警示類型」中的任何指示。這些都是唯讀項目。

    「基本警示」不會有指示。

  9. 描述中輸入警示的描述,例如「資料已損毀」。最多可輸入 255 個字元。
  10. 選擇性:若要新增參照以支援警示描述,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附加檔案,然後選取並附加某個檔案,再按一下確定
    2. 按一下附加連結,然後依序輸入 URL 名稱和 URL (例如:Oracle,http://www.oracle.com),再按一下確定
  11. 若要建立警示,請按一下確定

    當您在建立警示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確定時,「警示動作」對話方塊會開啟,且會處於以擁有者身分開啟狀態。然後,「擁有者」可以按一下提交,將該狀態變更成以受指派人身分開啟,或是關閉 (X) 該對話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