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案例範例 1

應稅所得 + 特殊扣除 = 28,000

目前年度:2021

目前期間:P12

目前實體:LE105

使用率規則:

Table 28-5 使用案例範例 1:使用率

未認列的淨營業損失     未認列的資本損失    
到期年度 TLCAvailable 使用率自動化 到期年度 TLCAvailable 使用率自動化
2021 20,000 -20,000 2021 5,000 -5,000
2022 10,000 -3,000 2022 10,000  
總計 30,000     15,000  
  1. 系統會從目前年度 (2021) 開始,嘗試以遞增的順序來使用可用損失。詳細科目未認列的淨營業損失是順序中的第一個 (1)。系統會使用「未認列的淨營業損失」中,100% 的 2021 年度可用損失。可用損失是 20,000。已使用金額是 20,000 的 100%。剩餘的應稅所得是 28,000 - 20,000 = 8,000。
  2. 詳細科目未認列的資本損失是順序中的第二個 (2)。系統會使用「未認列的資本損失」中,100% 的 2021 年度可用損失。可用損失是 5,000。已使用金額是 5,000 的 100%。剩餘的應稅所得是 8,000 - 5,000 = 3,000。
  3. LE105 已沒有需要遵守的使用率規則。系統會前進到下一個年度 (2022),並嘗試使用所有的可用損失,直到沒有損失可用為止,或是到沒有應稅所得要沖銷為止。
  4. 系統將會在「稅收損失結轉」科目的「目前備付稅款」中,沖銷已使用金額的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