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複查者將資料傳輸給其他複查者時,核准單位會變更狀態。根據複查者將資料傳輸給其他複查者所採取的動作,為核准單位指派狀態。
註:
如果父項核准單位的狀態發生變更,則其所有子項也會發生變更,除非它們已經被排除或核准。
「服務管理員」、「超級使用者」,以及已指派作為「擁有者」或「複查者」的「使用者」可以執行核准動作。「服務管理員」也可執行所有核准動作,無論他們是否在升階途徑中。
若要變更核准單位狀態,請執行下列動作:
起始:將所有選取核准單位 (包括所有子代) 的所有權變更為針對階層中該核准單位定義的第一位擁有者。
啟動:開始核准處理程序。此動作適用於樹狀檢視。
呈報:將核准單位傳遞給另一位使用者進行複查。此動作在第一次會指派核准單位的所有權,然後會在複查人員之間傳送核准單位的所有權。呈報相當於目前的擁有者暫時核准過此規劃單位,核准單位的狀態會變更為複查中。
排除:將核准單位從核准程序中排除。此動作適用於樹狀檢視。
拒絕:表示核准單位仍需要前一位擁有者處理更多工作。拒絕通常需要前一位擁有者建立另一個重複項目。根據預設,拒絕會將核准單位所有權退回給前一個擁有者,但您可以選取下一個擁有者。「拒絕」會將狀態變更為未簽核。
核准:核准核准單位,並將其狀態變更為已核准。
取得所有權:成為核准單位和所選取父項單位之下的單位的擁有者。可用於目前使用者,以及階層中目前核准單位擁有者的使用者。
委派:將所有權傳遞給使用者,無論是否在升階途徑中。委派的使用者可以呈報、拒絕、簽核或起始核准單位。委派的使用者可以在完成時選取「呈報」,將程序單元傳回給選取「委派」的使用者,也可以選取「拒絕」將程序單元傳回給升階途徑中前面任何一位使用者。只有處於「複查中」、「簽核」或「未簽核」狀態的實體,才允許使用此動作。委派會將程序單元狀態變更為「複查中」。
暫時核准:暫時核准核准單位。暫時核准不會傳送核准單位的所有權,但會將其狀態變更為暫時核准。
重新開啟:重新開啟核准的核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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