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警示

您可以利用「任務管理程式」或「補充資料管理程式」中的物件 (例如任務、排程或表單,但前提是您擁有存取權) 建立警示,或是從「警示清單」建立。您可以指定「警示類型」和其他資訊,警示會在您從「動作」對話方塊提交時建立。

如有需要,您可以對警示建立警示。例如,您可以對「系統關機」問題建立子警示,來分別處理網路和電源問題。

當您建立物件的警示時,只能使用該物件專屬的警示類型以及一般警示類型 (例如,基本警示)。當您從「警示清單」直接建立警示時,只能使用一般「警示類型」。

當您建立警示時,警示的最初狀態會是以擁有者身分開啟

註:

警示可以保持開啟狀態,即使它們與鎖定的物件 (期間、排程等等) 相關聯也一樣。

以下表格提供了「警示」工作流程。

表格 22-1 警示工作流程

角色 動作

擁有者 (起始警示的使用者)

提交

重新開啟 (將警示傳回給「擁有者」)

受指派人

提交

要求資訊 (將警示傳回給「擁有者」)

Approver1

核准

拒絕 (將警示傳回給「受指派人」)

核准者N

核准

拒絕 (將警示傳回給「受指派人」)

若要建立警示,請執行下列動作:

  1. 使用下列方式之一:
    • 導覽至物件 (任務或警示),開啟物件,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若為「排程」,請編輯「排程」,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若為「補充資料表單」,請編輯「表單」,然後按一下警示頁籤。
    • 從「警示清單」發出一般警示,但這種警示只與年度和期間相關聯。
  2. 按一下新建 (+)。
  3. 針對警示輸入唯一的名稱,例如資料損毀最多可輸入 80 個字元。
  4. 類型中,從管理員定義的「警示類型」清單選取「警示類型」,例如資料問題

    當您選取「警示類型」時,您的警示將繼承該「警示類型」中定義的所有指示、工作流程使用者、屬性、問題和檢視者。

    擁有者為建立「警示」的使用者名稱。

    受指派人是負責解決警示的人員。這可能會是使用者、群組或團隊。預設受指派人是繼承自警示類型

    核准者也是繼承自警示類型

  5. 年度中,選取年度。如果警示是從已具有相關聯年度的物件所建立,此值就無法變更。
  6. 期間,選取期間。如果警示是從已具有相關聯期間的物件所建立,此值就無法變更。
  7. 對於結束日期,請指定警示的到期日。這通常會根據為其建立警示的物件來植入。您必須設定「結束日期」。
  8. 優先順序清單中,選取警示的優先順序:

    對於指示,系統會顯示包含在「警示類型」中的任何指示。這些都是唯讀項目。

    「基本警示」沒有指示。

  9. 描述中輸入警示的描述,例如「資料已損毀」。最多可輸入 255 個字元。
  10. 選擇性:若要新增參照以支援警示描述,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附加檔案,選取並附加檔案,然後按一下確定
    2. 按一下附加連結,依序輸入 URL 名稱和 URL;例如:Oracle 和 http://www.oracle.com,然後按一下確定
  11. 若要建立警示,請按一下確定

    當您在建立警示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確定時,就會開啟「警示動作」對話方塊,且狀態會是以擁有者身分開啟。「擁有者」接著可以按一下提交將狀態變更為以受指派人身分開啟」,或者關閉 (X) 對話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