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案例:計算父項稅務

Tax Reporting 中,為父實體啟用「父項稅務計算」功能,即可直接在父項層級執行稅務計算。當您必須在整合層級套用稅率或調整,而不是從個別子實體聚總稅務資料時,此組態特別有用。

請參閱以下範例案例:

實體結構:

  • ENT_PAR (父實體)
  • ENT_CHILD1 (子實體 1)
  • ENT_CHILD2 (子實體 2)

金額:

  • ENT_CHILD1:100
  • ENT_CHILD2:200

未啟用父項稅務計算:

根據預設,進行整合時,ENT_CHILD1ENT_CHILD2 的金額會向上彙整至 ENT_PAR

因此,ENT_PAR 會顯示整合的金額 300 (ENT_CHILD1 的 100 + ENT_CHILD2 的 200)。

已啟用父項稅務計算:

已為 ENT_PAR 啟用「父項稅務計算」功能時,您可以直接在父項層級輸入稅務資料。

在此組態中,系統不會在整合時從 ENT_CHILD1ENT_CHILD2 整合稅務資料。它會改為使用直接在 ENT_PAR 輸入的資料。

例如,如果您直接在 ENT_PAR 輸入 400,ENT_PAR 的整合金額就會是 400,不論 ENT_CHILD1ENT_CHILD2 的金額為何。

組態步驟:

若要為 ENT_PAR 啟用「父項稅務計算」,請執行下列動作:

  1. 設定實體特性:
    • 允許上層實體輸入:是
    • 資料儲存:永不共用
    • 父項稅務計算屬性:TaxCalcYes
    • 住所:為 ENT_PAR 指派適當的住所
  2. 指派子實體:

    新增 ENT_CHILD1 與 ENT_CHILD2 作為 ENT_PAR 的子成員。

  3. 重新整理資料庫:

    進行這些變更之後,重新整理資料庫以套用新的設定值。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全國與地區的父項稅務計算的相關文件。

注意事項:

  • 資料輸入:在已啟用「父項稅務計算」的情況下,請務必直接在父實體層級 (ENT_PAR) 輸入稅務資料。在子實體 (ENT_CHILD1ENT_CHILD2) 輸入的資料將不會向上彙整至父項來進行稅務計算。
  • 整合程序:整合程序將會使用在父項層級輸入的資料。子實體資料將不會聚總至父實體的稅務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