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用量期間因子
套用費率之前,先確定帳單分段的耗用量期間。正常天數與耗用量期間的比率為耗用量期間因子。
系統使用匯率相關頻率的「最小天數差距值」和「最大天數差距值」,判斷是否要因應短期或長期耗用量期間而按比例分攤計算規則。
如果耗用量期間的天數,在費率頻率指定的天數允差範圍內,則耗用量期間因子為 1 (不適用)。
範例:
如果耗用量期間跨越 60 天而且費率的正常天數等於 30 天,則耗用量期間因子為:
- 30 天 / 60 天 = 0.5
如果耗用量期間跨越 31 天而且費率的正常天數等於 30 天,同時最大差距值為 3 天,則耗用量期間因子為 1 (不適用),因為耗用量期間天數在指定的頻率允差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