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服務數量

「計算服務數量」計算規則可導出或計算最終會插入帳單分段服務數量集合的服務數量。「計算服務數量」計算規則通常用於操作測量的耗用量或導出並非由計量表測量的數量。

  • 規則名稱:計算服務數量
  • 基準套件計算規則業務物件:C1-CalculateServiceQuantity
  • 套用計算規則演算法類型/演算法:C1-CALC-SQ
  • 規則參數
    • 定量變數 1 (定量變數 2、定量變數 3 ... 定量變數 5):定義其中一個定量變數以用於計算。在公式中使用時,會將定量變數指定為 Vn,其中 n 符合指定給變數的數字 (亦即,V1 = 定量變數 1,V2 = 定量變數 2 等等)。
      • 類型:定義變數的類型,且可為下列其中一種類型:
        • 演算法:演算法負責擷取定量變數值,例如計算帳單期間的天數。
        • 計費因子:期間內指定的有效計費因子值。
        • 計算明細行:透過加總定義為目標類目成員的先前計算明細行來導出值。
        • 特性值:透過加總指定特性類型的特性值來導出值。
        • 合約數量:服務協議上指定的指定合約數量類型值。
        • 歷史服務數量:根據服務協議針對指定計量單位/使用時間/服務數量 ID 的歷史帳單分段服務數量來導出值。彙總函式會定義要對所擷取的該組歷史服務數量執行的計算以導出單一值。支援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及總計。
        • 服務數量:根據指定的計量單位/使用時間/服務數量 ID 得到的帳單期間服務數量集合中的服務數量。此類型的變數允許此規則使用其他規則計算出的值。
        • 先前數量:針對指定的計量單位/使用時間/服務數量 ID,從服務協議最近凍結的帳單分段服務數量導出值。

      • 遺漏值動作:定義如果系統無法擷取或導出特定定量變數的值時應執行的動作。有效選項如下:
        • 選取錯誤以建立例外
        • 選取略過以結束規則並處理下一個規則
        • 如果定量變數應設為指定的預設值,則選取使用預設值
    • 計算明細:有關計算規則如何執行計算的明細:
      • 計算規則處理:指示規則是否一律由費率應用程式執行,即使系統重新計算帳單分段時將使用原始帳單分段上的耗用量明細。如果使用原始帳單分段上的耗用量明細時不應執行規則,則指示計算規則應僅在初始服務數量計算上執行。
      • 失敗動作:指示如果套用規則公式時發生錯誤要執行的動作。可用的選項為建立帳單分段錯誤,或略過計算規則。
      • 計算規則輸出:指定計算規則是否應在帳單期間的服務數量集合中新增或更新服務數量事項,或建立帳單計算明細行兩者
      • 保留服務數量:指示是否在帳單分段上儲存計算的值。如果此值設為,則表示該值在計算費用引擎時,將僅存在於服務數量集合中。對於不須基於稽核或分析目的保留的服務數量項目,應將值設為「否」。
      • 公式來源:指定要針對規則使用的公式類型。有效選項包含「簡單公式」和「條件式公式」。
      • 公式:指定要套用的簡單公式。將要在計算中使用的定量變數指定為 Vn,其中 n 符合指定給變數的數字 (亦即,V1 = 定量變數 1,V2 = 定量變數 2 等等)。支援的數學運算包含加減乘除。例如:(V1*V2)/2。
        • 條件式公式:允許一或多個運算元配對之間的比較,以決定要執行的特定公式。條件式公式可以使用一或多個條件。每個條件包含下列內容:
          • 運算元 1:條件中的第一個運算元。能參考包含一或多個定量變數的表示式 (指定為 Vn),例如 [V1+V2] 或 [(V1/V2)*V3]。
          • 運算子:用於比較運算元 1 和運算元 2 的運算子。
          • 運算元 2:條件中的第二個運算元。能參考包含一或多個定量變數的表示式,或常數 (類似運算元 1)。
          • 真動作:指示如果運算元間的比較為「真」時,如何繼續進行。可為下列內容:

            套用真公式:指示執行真公式。

            檢查下一個條件:指示應檢查下一個條件。

          • 真公式:將「真動作」設為「套用真公式」時要套用的公式。能參考包含一或多個定量變數的表示式 (指定為 Vn),或常數。
          • 假動作:指示如果運算元間的比較為「假」時,如何繼續進行。可為下列內容:

            套用假公式:指示執行假公式。

          • 檢查下一個條件:指示應檢查下一個條件。
          • 假公式:將「假動作」設為「套用假公式」時要套用的公式。能參考向量 (指定為 IVn,其中 n 為向量的編號) 或參考一或多個向量的表示式,或是定量變數 (指定為 Vn)。
    • 結果:定義計量單位使用時間和/或服務數量識別碼,而這些是在此計算規則於帳單期間的服務數量集合中插入或更新服務數量時使用。
  • 範例:此計算規則計算尖峰和離峰服務數量的 kWh 總量。

    計算群組:計算 KWH

    計算規則:TOTKWH

    順序:10

    描述:KWH 總量 (尖峰 + 離峰)

    定量變數 1

    • 類型:服務數量
    • 遺漏值動作:錯誤
    • 計量單位:千瓦小時
    • 使用時間:尖峰
    • 要使用的服務數量:可計費

      定量變數 2

    • 類型:服務數量
    • 遺漏值動作:錯誤
    • 計量單位:千瓦小時
    • 使用時間:離峰
    • 要使用的服務數量:可計費

      計算明細

    • 計算規則處理:一律
    • 失敗動作:錯誤
    • 計算規則輸出:服務數量
    • 保留服務數量:否
    • 公式來源:簡單公式
    • 公式:V1 + V2

      結果

    • 計量單位:千瓦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