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移轉助理移轉 (K1-CMA-MIGRATE)
K1-CMA-MIGRATE 基礎架構處理類型支援從遠端環境 (來源) 至處理執行所在環境 (目標) 的組態資料完整或部分移轉。
備註:組態移轉處理會以 PULL (在目標環境中執行而從來源環境提取資料) 的方式執行,以確保沒有安全權限的使用者在產品環境 “A” 中進行變更時,將無法從遠端環境 “B” 執行處理 (否則會將變更強制移入產品環境 “A” 中)。
K1-CMA-MIGRATE 以 K1-CMAMigrationProcessType 基礎架構處理類型業務物件為基礎,並使用 K1-CMAMigration 作為基礎架構處理業務物件。
此組態移轉處理類型包含從來源環境上的移轉要求建立匯出內容移轉助理檔案、將檔案儲存在共用檔案位置 (可由來源和目標環境處理存取),以及對目標環境執行所有匯入批次處理以處理檔案的所有必要步驟。此處理類型也包含使用者手動複查已匯入資料的步驟 (若有需要)。
備註:共用檔案位置會在「移轉助理組態」主控組態實體上設定,而且在系統安裝處理期間會預設為 Oracle Cloud Object Storage 位置。
使用「內容移轉助理移轉」基礎架構處理類型
若要將組態資料從遠端環境 (來源環境) 移轉至目前環境 (目標環境),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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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K1-CMA-MIGRATE 基礎架構處理類型建立新的基礎架構處理,並提供下列其他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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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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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環境:選取將從此環境移轉資料至目標環境 (目前環境) 的來源環境。可供選擇的有效環境列表是取自「處理自動化主控組態」。目標環境一律為目前環境 - 建立此處理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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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步驟列表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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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要求:指定將用於移轉處理的「內容移轉助理移轉要求 ID」。移轉要求應存在於來源環境中,並且將依據該環境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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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出檔案名稱:指定將用於匯出與匯入處理的內容移轉助理匯出檔案名稱。您應指定包含副檔名的完整名稱。此欄位若留白,則系統會根據移轉要求 ID 和預設副檔名來預設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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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者複查:只有在預期內容移轉助理檔案會包含系統中已存在且需要在套用變更之前複查的資料時,才選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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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選取讓使用者複查,則新增的預設狀態、更新的預設狀態會有關。在這種情況下,請定義匯入目標環境時資料項目移轉的預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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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處理之後,您可以選取「開始」動作來開始處理。
備註:使用此基礎架構處理類型之前,請確定「移轉助理組態」主控組態項目的匯入與匯出目錄指向相同的共用位置。此為成功完成此處理類型的必要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