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物件 您可以還原目前物件或已刪除物件的舊版本。 必須先存回物件,才能還原舊版本。 若要還原物件: 前往物件的版次歷史入口。 如果物件已被刪除,您必須前往管理 > 實作工具 > 修訂控制進行搜尋。 按一下明細資料欄中的超連結,即可選取所需的實體。 在版次歷史中尋找具有您想要還原之版本的資料列,然後按一下還原。 在確認對話方塊中選取確定,即可確認動作,或選取取消,即會返回物件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