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辦事項摘要電子郵件

基準產品包含將電子郵件傳送給使用者的範本要求處理,而使用者的未完成待辦事項超過指定的天數。

需要下列組態任務,才能使用此處理:
  • 定義外傳訊息類型。一般針對外傳訊息類型所定義的業務物件是 F1-EmailMessage
  • 定義在其中一個步驟中包含外傳訊息類型的外部系統。在組態中,決定傳送電子郵件通知時,通訊是透過 SOA、批次還是即時處理方法。如需不同處理方法所需組態的詳細資訊,請參考外傳訊息
  • 建立包含外傳訊息類型和對應之外部系統的要求類型。
  • 建立所建立要求類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