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準業務物件

針對支援「識別」業務物件的每個維護物件,產品所提供的業務物件類型取決於實作的功能和預期用途。以下是一些通用的模式。

  • 有些維護物件其產品提供的基準業務物件,如果適用於實作的業務規則,實作便可能使用這些業務物件。此外,也預期實作將會定義自訂業務物件,以支援其業務需求。各種「規則」維護物件中的任一種,都是此類型維護物件很好的範例。例如,Oracle Utilities Customer Care and Billing 中的計算規則,或是 Oracle Utilities Meter Data Management 中的用量規則。產品會為通用規則提供業務物件,但每個實作都可能有自己必須實作的特殊規則,而且需要建立自訂的業務物件。

  • 有些維護物件其產品提供的基準業務物件,可為物件提供通用行為。實作可能會發現提供的業務物件與其業務需求相符合,便可直接使用該業務物件。然而,對於許多實作而言,它們的業務規則需要擷取額外的元素或套用特殊的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延伸基準業務物件。此案例適用於各種產品的「主控」資料物件,例如裝置或計量表。

  • 有些維護物件其產品提供的基準業務物件,並非預期要滿足大多數的實作需求,因為不同的管轄範圍或不同的實作通常會有自己的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基準提供的業務物件可以當作自訂定義業務物件的範本或起點。一些範例包括 Oracle Utilities Customer Care and Billing 中的「回饋申請」。

  • 有些維護物件會預期,每個實作對於要擷取的資料類型都有不同的需求,且產品不會提供可當作「識別」業務物件的基準業務物件。但是,它可能提供用來定義生命週期的「上階」業務物件,以及預期所有記錄都會遵守的許多業務規則。在這些案例中,實作將建立「下階」業務物件來做為「識別」業務物件,且該下階業務物件會藉由繼承來參考基準「上階」業務物件的許多規則。範例包括 Oracle Utilities Mobile Workforce Management 中的「活動」。

  • 在某些情況下,基準產品提供業務物件,且預期實作只需少許自訂或無須任何自訂就能以交付的狀態使用業務物件。在這種情況下,系統使用業務物件實作產品功能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預期實作者會對功能進行延伸,而是因為業務物件模型即使就產品本身而言也是首選開發工具。為「內容移轉助理」提供的物件就是一個範例。

備註:並非產品中的所有維護物件都支援將業務物件當作「識別」或「管理」工具。這是新維護物件未來的標準。但是,有些維護物件是在這成為標準之前就已經建立。

基準產品可以針對所有維護物件提供額外的業務物件,這些業務物件並不是要當作「識別用」業務物件,而是為了支援與維護物件進行互動的功能,將業務物件當作支援功能的工具來使用,如叫用業務物件所述。

  • 可為維護物件提供一或多個「迷你版」或「精簡版」業務物件。當產品擁有相關功能,能透過指令檔或透過使用者介面擷取維護物件的元素子集時,可能就會使用這種物件。

  • 可能會提供「實體」業務物件。這個業務物件通常以「實體」的形式包含維護物件的所有資料表和所有欄位。換言之,下階資料表沒有「扁平化」,任何 XML 結構欄位都定義為單一欄位。需要依原樣擷取完整記錄時,系統處理中就會使用實體業務物件。使用實體業務物件的一些功能包括捆包版次控制,以及讓組態移轉助理在比較前調整資料的比較前演算法。如果有任何維護物件沒有基準提供的實體業務物件,請參考建立實體業務物件,以取得如何提供實體業務物件的步驟。

  • 可能會提供「捆包新增」業務物件。如需為何提供這種業務物件類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循環索引鍵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