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置选项,使信箱关闭时,所删除的信件会永久地销毁。这样做意味着一旦信箱关闭,将无法恢复所删除的信件。
从"选项"菜单中选择"基本"。
显示"基本选项"对话框。
在"销毁已删除的信件"栏选择"当关闭信箱时"。
确认通知询问是否要销毁已删除信件。要删除每次关闭信箱时所显示的确认通知,取消对"显示确认通告"的选择。
单击"确定"或"应用",以使所做的修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