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Management Center 3.5 使用者指南

第 3章 手動新增物件至拓樸資料庫

本章說明了如何手動建立要加入 Sun Management Center 拓樸資料庫的物件。如需有關使用探索管理程式自動移入拓樸資料庫的資訊,請參閱第 4章, 使用探索管理程式新增物件至拓樸資料庫

本章將討論下列主題:

管理物件概念

Sun Management Center 物件代表網路的零件,即節點。這些物件包含硬體和軟體組件,如主機(工作站及伺服器)、印表機、路由器及模組等。甚至網路區段本身也可以是物件。


註解 –

如需其他資訊,請參閱硬體補充資料。該補充資料包含重要的、有關建立物件的特定硬體資訊。


若要監視或管理某個物件,您可以在拓樸資料庫中建立節點,以在管理領域或群組中代表物件。如果此群組尚不存在,則必須先建立此群組。

您可以建立一個或多個管理領域,以包含代表多重物件(如,工作站以及其他與伺服器相連接的裝置)的節點。如果這些管理領域存在,您便可以監視或管理它們。如需有關管理領域的資訊,請參閱第 2章, 使用 Sun Management Center 管理領域

管理物件類別

Sun Management Center 支援以下物件類別:

代理程式與監視程式

建立節點時,可從下列監視方法類型中選擇: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主機

監視和管理已安裝且正在執行代理程式的主機。可以監視此主機上該代理程式的狀態。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主機的「細節」視窗中包含「資訊」、「瀏覽器」、「警報」等標籤,其中「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ahost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平台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平台補充資料。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模組

監視和管理已安裝且正在執行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的模組。可以監視代理程式主機上 Sun Management Center 模組的狀態。「細節」視窗中包含「資訊」、「模組瀏覽器」及「警報」標籤,其中「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amod

SNMP 代理

藉由正在執行裝置的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模組之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監視和管理該裝置。(代理模組必須已載入代理程式中。請參閱載入模組。)Sun Management Center 拓樸管理程式與代理程式之間的通訊使用的是 SNMPv2 usec。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與遠端裝置之間的通訊使用的是 SNMPv1 或 SNMPv2,具體取決於代理模組。系統會顯示代理監視模組資料。「細節」視窗中包含「資訊」和「瀏覽器」標籤,其中「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aprox

SNMP Ping

藉由 SNMP ping 指令監視裝置。Sun Management Center 拓樸管理程式使用 SNMPv1 與裝置通訊。SNMP ping 指令所監視的裝置沒有任何管理功能。可以監視裝置上的 SNMP 代理程式之可用性。「細節」視窗中僅包含「資訊」標籤,且「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snmp

ICMP Ping

藉由網際網路控管訊息協定 (ICMP) ping 指令監視裝置。ICMP ping 指令所監視的裝置沒有任何管理功能。可以監視裝置的可存取性。「細節」視窗中僅包含「資訊」標籤,且「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ping

未監視

建立的節點僅供顯示,節點狀況未受監視。裝置完全不受監視。「細節」視窗中僅包含「資訊」標籤,且「資訊」標籤中的「實體輪詢類型」為 dummy

建立物件

所有類別的建立物件之一般程序均相似,相異的特定步驟如下所述。

建立節點

您可以透過主要主控台視窗中「編輯」功能表上的「建立物件」功能來建立節點。


註解 –

建立節點之前,必須已存在管理領域。如需有關如何建立管理領域的資訊,請參閱建立管理領域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要在其中建立新物件的管理領域。

    請選取要在其中建立新物件的、管理領域中最低層級的群組。例如,若要在某管理領域所包含的其中一個校園內的某建築物中建立節點,可從該管理領域中選取此建築物,作為最低層級的群組。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建立物件」。

    「建立物件」視窗即會顯示出來。依預設,會選取「節點」標籤。

  3. 在「建立物件」視窗的上半部份,建立新的節點。

    1. 使用「監視方式」組合框選取用於監視新節點的軟體或代理程式。

      代理程式和監視程式有七種類別。如果代理程式不可用於選取的物件,則通常可使用 SNMP Ping。如果沒有選取可用的代理程式或 ping 指令,則建立會失敗。以下為可用的選項:

      •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主機

      •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平台

      •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模組

      • SNMP 代理

      • SNMP Ping

      • ICMP Ping

      • 未監視


      註解 –

      若要建立代理程式物件,必須載入 MIB-II 模組。如果未載入該模組,則代理程式只能建立為 ping 主機或 SNMP 主機。

      如需有關這些監視選項的更多資訊,請參閱代理程式與監視程式。如需有關在特定平台上建立物件的資訊,請參閱適當的平台補充資料。


    2. 如果適用,請自「類型」欄位的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類型。

      僅在「監視方式」欄位中選取了「SNMP Ping」、「ICMP Ping」或「未監視」之後,才會顯示「類型」欄位。

      以下為可用的「類型」選項:

      • 伺服器

      • 工作站

      • PC

      • 路由器

      • 印表機

      • 集線器

    3. 如果適用,請在「建立物件」視窗中捲動並選取物件。

      對於某些類型的監視,「建立物件」視窗的右側會顯示您所選取的物件之圖示集。建立節點之後,這些圖示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內的階層結構視圖和拓樸視圖中。

    4. (選擇性的) 在「節點標籤」欄位中建立唯一的名稱。

      預設標籤為主機名稱。

    5. (選擇性的) 鍵入節點的說明。

  4. 在「建立物件」視窗的下半部份,鍵入所需資訊。

    該視窗下半部份中的問題會隨著您在步驟 a 中所選取的代理程式或監視程式之不同而變化。「未監視」選項不需要進一步的資訊,但大部份代理程式和監視程式選項會要求您提供下列資訊:

    • 節點主機名稱

    • 節點 IP 位址

    您可以提供主機名稱、IP 位址或兩者。如果主機名稱與 IP 位址有衝突,則主機名稱優先。

    其他代理程式或監視程式選項可能也會要求提供以下項目中的一個或數個:

    •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連接埠號(預設值為 161)

    • 代理主機名稱及 IP 位址(如果「監視方式」為「SNMP 代理」)

    • 讀取和寫入 SNMP 團體(如果「監視方式」為「SNMP Ping」;預設讀取團體為公用,預設寫入團體為私人。)

    • 模組名稱

  5. 若要將此新節點加入拓樸中並關閉「建立物件」視窗,請按一下「確定」按鈕。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建立物件」視窗的底端:


    正在建立節點... 請稍候。
    • 如果此請求成功完成,則主要主控台視窗會更新,並顯示新的節點。

    • 如果建立失敗,則「建立物件」視窗底端會顯示一則錯誤訊息。錯誤的起因可能為下列其中一個原因:

      • 您沒有建立此節點的許可權。

      • 必須啟動該節點上的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所提供的代理程式主機或連接埠資訊不正確。


      註解 –

      當您在目前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環境中建立節點時,該節點的所有權會預設為您的登入身份。當您在遠端伺服器環境中建立節點時,該節點的所有權會預設為一般使用者身份。此情況屬正常情況。賦予一般使用者身份是為了保證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環境之間事務處理的安全性。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Sun Management Center 遠端伺服器存取


    如需有關如何變更新節點的資訊,請參閱變更物件

建立模組物件

若要監視數台主機上的數個模組物件,您可以為每台主機建立模組物件,並將這些模組物件放在一個共同的位置。例如,您可以將這些模組物件放在同一個群組或管理領域內。建立模組物件的程序與建立節點的程序相似。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要在其中建立新物件的管理領域。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建立物件」。

  3. 在「建立物件」視窗中,選取「節點」標籤。

  4. 在「監視方式」欄位中,選取「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 模組」。

  5. (選擇性的) 鍵入節點標籤。

  6. (選擇性的) 鍵入說明。

  7. 鍵入主機名稱或 IP 位址。

    您可以提供主機名稱、IP 位址或兩者。如果主機名稱與 IP 位址有衝突,則主機名稱優先。

  8. 驗證或變更連接埠號。

  9. 按一下「取得模組」按鈕,以檢視該主機上目前載入的模組清單。

    螢幕上會顯示模組清單。

    如果要使用的模組尚未載入,請參閱載入模組。如果要使用的模組尚未啟用,請參閱啟用模組

  10. 選取要監視的模組。

    模組清單會關閉。

  11. 若要將此模組加入拓樸中並關閉「建立物件」視窗,請按一下「確定」按鈕。

建立群組

您可以建立兩種類型的群組:一般群組和基於 IP 的群組。一般群組基於地理位置,如校園或建築物。基於 IP 的群組基於網路或或子網路。


註解 –

若要建立群組,您必須擁有 esdomadm 權限。請參閱Sun Management Center 群組,以取得更多資訊。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要在其中建立新群組的管理領域。

    例如,若要在某管理領域之一個校園內的某建築物中建立群組,可按一下該管理領域中此建築物的圖示。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建立物件」。

    螢幕上將顯示「建立物件」視窗。

  3. 在「建立物件」視窗中,按一下「群組」標籤。

  4. 如果需要,變更「類型」欄位(「一般」或「基於 IP」)。

    一般群組基於地理位置,如校園或建築物。基於 IP 的群組基於網路或或子網路。

  5. 選取物件類型(「建築物」、「校園」或「一般」)。

    視窗右側會更新,顯示與該物件類型對應的圖示。

  6. 建立新的群組標籤。

  7. (選擇性的) 在「說明」欄位中鍵入說明。

  8. 如果是基於 IP 的群組,請指定其 IP 位址和子網路遮罩。

    建立基於 IP 的群組時,會建立一個空的網路或子網路「容器」。您可以如步驟 10 中所述在該容器進行填入作業。

  9. 若要將此群組加入拓樸視圖並關閉「建立物件」視窗,請按一下「確定」按鈕。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建立物件」視窗的底端:


    正在建立群組... 請稍候。

    如果此請求成功結束,則主要主控台視窗會更新,並顯示新的群組。

    如果此請求失敗,則「建立物件」視窗底端會顯示一則錯誤訊息。錯誤的起因可能是因為您沒有建立該群組的許可權。

    如需有關如何變更新群組的資訊,請參閱變更物件

  10. 使用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在群組中加入組件:

    • 使用「建立物件」視窗。請參閱建立節點

    • 自其他群組複製物件,並將它們貼上到新的群組。請參閱複製物件

建立複合物件

複合物件為您要集中監視的相關物件群組。此術語是指有多重 Solaris 作業環境實例在一台機器上執行的硬體。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要在其中建立複合物件的 Sun Management Center 管理領域。

    請選取要在其中建立新複合物件的、管理領域中最低階層的群組。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建立物件」。

    「建立物件」視窗即會顯示出來。依預設,會選取「節點」標籤。

  3. 按一下「建立物件」視窗中的「複合」標籤。

    該視窗會變更,以顯示複合物件的可用設定。

  4. 在「建立物件」視窗中選取物件。

    對於某些類型的監視,「建立物件」視窗的右側會顯示您所選取的物件之圖示集。建立複合物件之後,這些圖示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內的階層結構視圖和拓樸視圖中。

  5. 在「標籤」欄位中建立唯一的名稱。

  6. (選擇性的) 鍵入複合物件的說明。

  7. 在「建立物件」視窗的下半部份,鍵入所需資訊。

    • 代理程式主機名稱

    • 代理程式 IP 位址

    •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連接埠號(預設值為 161)

    您可以提供主機名稱、IP 位址或兩者。如果主機名稱與 IP 位址有衝突,則主機名稱優先。

  8. 若要將此複合物件加入拓樸中並關閉「建立物件」視窗,請按一下「確定」按鈕。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建立物件」視窗的底端:


    正在建立複合物件... 請稍候。

    • 如果此請求成功完成,則主要主控台視窗會更新,並顯示新的複合物件。

    • 如果建立失敗,則「建立物件」視窗底端會顯示一則錯誤訊息。錯誤的起因可能為下列其中一個原因:

      • 您沒有建立此物件的許可權。

      • 必須啟動該物件上的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程式。


      註解 –

      當您在目前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上下文中建立節點時,該節點的所有權會預設為您的登入身份。當您在遠端伺服器上下文中建立節點時,該節點的所有權會預設為一般使用者身份。此情況屬正常情況。賦予一般使用者身份是為了保證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環境之間事務處理的安全性。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Sun Management Center 遠端伺服器存取


    如需有關如何變更新複合物件的資訊,請參閱變更物件

建立區段

若要完成管理領域視圖,您可以將連結節點的網路區段併入管理領域中。區段物件是拓樸視圖之階層結構中的線。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左側的窗格中,從要在其中建立新區段的管理領域中選取一個位置。

    該區段會在選取的層級建立。例如,若要在某管理領域之一個校園內的某建築物中建立區段,可從該管理領域中選取此建築物圖示。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建立物件」。

    螢幕上將顯示「建立物件」視窗。

  3. 在「建立物件」視窗中,按一下「區段」標籤。

  4. 如果需要,可變更「類型」欄位(「匯流排」或「環狀」)。

  5. 選取物件類型。

    選項清單(乙太網路或 IPX)會隨著「類型」欄位中所作選取的不同而變更。

    「建立物件」視窗中的畫面會顯示與所選取的物件類型相對應的大、小圖示。建立區段之後,這些圖示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內的拓樸視圖中。

  6. 鍵入新的區段標籤。

  7. (選擇性的) 在「說明」欄位中鍵入說明。

  8. 鍵入該區段的 IP 位址。

  9. 鍵入該區段的子網路遮罩。

  10. 若要將此區段加入拓樸中並關閉「建立拓璞」視窗,請按一下「確定」按鈕。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建立物件」視窗的底端:


    正在建立區段... 請稍候

    • 如果此請求成功完成,則「建立物件」視窗會關閉,而主要主控台視窗會更新,並顯示視圖。

    • 如果此請求失敗,則「建立物件」視窗中會顯示一則錯誤訊息。

    如需有關如何變更新區段的資訊,請參閱變更物件

在拓樸視圖中連接物件

為使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視圖更像現實世界的網路,您可以連接物件。

  1.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兩個物件。

    若要選取兩個物件,請在拓樸視窗中選取第一個物件,按住 Shift 鍵,並按一下第二個物件。

  2. 自「編輯」功能表中選取「建立連接」。

    這兩個物件之間會顯示一個連結。

變更物件

若要將物件從拓樸視圖中的一個位置移動至其他位置,可使用「編輯」指令:「剪下」和「貼上」。若要複製物件至其他拓樸視圖,並使原始物件保持在其目前的位置,可使用「複製」,而非「剪下」。複製、剪下及貼上功能可在拓樸視圖中使用。複製和剪下功能也可在蹦現式視窗中使用,方法是在物件上按一下滑鼠按鍵 3(通常是滑鼠右鍵)。


註解 –

Sun Management Center 3.5 軟體不支援以「拖放」作為移動物件的作業方式。


例如,您建立的管理領域可以包含已存在於其他管理領域的一些物件。若要這樣做,請如建立管理領域中所述建立新的管理領域,然後如複製物件 所述,將現有的物件複製到新的管理領域中。

您也可以複製群組,即包含其他物件的物件。此時,軟體不會建立獨立且全新的群組,而是建立到現有群組的符號連結。所以,每個副本都是相同群組的不同「視圖」。

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複製物件

此程序針對單一物件。如需有關如何複製群組的資訊,請參閱複製物件群組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拓樸視圖選取要複製的物件。


    提示 –

    若要選取多重物件,請在使用滑鼠按鍵時按住 Shift 鍵。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頂端,自「編輯」功能表中選取「複製」;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取「複製」。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複製成功

  3. 開啟目標群組或管理領域。

    目標群組將顯示在拓樸視圖中。

  4.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頂端,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上」。

    貼上的物件會顯示在目標群組或管理領域中。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貼上成功

複製物件群組
  1.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要複製的物件。

    若要複製拓樸視圖中所有的物件,請從主要主控台視窗的「編輯」功能表中選取「全選」。

    若要選擇性地複製兩個或多個物件:

    1. 按一下第一個物件以選取它。

    2. 按住 Shift 鍵,並按一下一個或多個其他的物件。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選擇「複製」;或者在選取的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選擇「複製」。

    複製物件之後,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複製成功

  3. 在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新群組或即將放入群組的管理領域。

  4.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至」。

    您也可以在目標管理領域上按下滑鼠按鍵 3,然後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擇「貼至」。


    小心 – 小心 –

    如果您選取的是「貼上」而非「貼至」,則該物件可能會貼到錯誤的群組中。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可選取複製的物件,並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刪除物件/連接」。


修改物件

建立或複製物件之後,便可透過「修改物件」視窗來變更物件。這些變更只會影響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資料庫中的物件說明,並不會修改物件本身。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選取物件。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修改」。

    螢幕上會顯示「修改物件」視窗。此視窗的外觀會視物件為群組、節點、複合物件還是區段而有所不同。

  3. 依需要編輯特色。

    如果修改的是群組物件,則下列特色可用:

    • 類型:「一般」或「基於 IP」

    • 物件:「建築物」、「校園」或「一般」

    • 群組標籤

    • 說明

    • IP 位址(僅適用於基於 IP 的群組物件)

    • 子網路遮罩(僅適用於基於 IP 的群組物件)

    對於節點,以下特色可用:

    • 監視方式

      建立節點中有對此欄位之更詳細說明。

    • 節點標籤

    • 說明

    • 依據節點類型的不同,可能還會列示其他特色,如主機名稱、IP 位址或連接埠

    對於區段,以下特色可用:

    • 類型:「匯流排」或「環狀」

    • 物件:匯流排類型的「乙太網路」或「IPX」,或是環狀類型的「FDDI」

    • 區段標籤

    • 說明

    • IP 位址

    • 子網路遮罩

    對於複合物件,以下特色可用:

    • 物件

    • 標籤

    • 說明

    • 代理程式主機名稱

    • 代理程式 IP 位址

    • 連接埠

    請參閱硬體補充資料,以取得更多資訊。

  4. 按一下「確定」按鈕以儲存變更,或按一下「取消」按鈕以保留原特色。

重新命名物件

如果在現實世界中變更了某物件的名稱,您可以輕鬆地修改拓樸資料庫中的管理物件名稱,以使兩者相符。

  1.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選取要變更的物件名稱。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重新命名物件」;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然後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取「重新命名」。

    螢幕上會顯示「重新命名物件」視窗。「目前標籤」中會顯示現有的管理物件名稱。

  3. 在「新標籤」欄位中鍵入新的名稱。

  4. 若要將新名稱套用至拓撲資料庫中的此物件,按一下「確定」按鈕。

    若要結束「重新命名物件」視窗而不變更名稱,請按一下「取消」按鈕。

剪下並貼上物件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拓樸視圖中,您可以剪下和移動或永久刪除物件。剪下的物件會暫時儲存在記憶體中。之後,您可以將剪下的物件立即貼到一個或多個區域。已刪除的物件無法恢復。如需有關刪除物件的指示,請參閱刪除物件。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剪下和貼上功能的運作方式對所有類型的物件都一樣:主機、模組及群組。


註解 –

Sun Management Center 3.5 軟體不支援「拖放」移動物件作業方式。


  1.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現有的物件。

    如果尚未選取物件,則「剪下」和「刪除」功能不可用,且呈灰色。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剪下」;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擇「剪下」。

    選取的物件周圍會顯示短劃線。此物件並不會立刻消失,而會保持為作用中,直至被貼到新的位置。此策略可保護不應該中斷的物件,如程序。該物件會保持為可見,直到成功貼上為止。


    提示 –

    若要取消「剪下」作業,請再按一下該物件。


    「剪下」作業成功之後,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剪下成功

  3. 在拓樸視圖中,導覽至目標位置。

  4. 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上」。

    該物件即出現在新的位置上,並從先前的位置消失。

刪除物件

「刪除」功能可將物件從拓樸資料庫中徹底移除。若要將物件移動至其他位置,請參閱複製物件剪下並貼上物件

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註解 –

若要刪除管理領域,可使用「領域管理程式」視窗中的「刪除」按鈕。請參閱刪除管理領域


  1.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現有的物件。

    如果尚未選取物件,則「刪除」功能不可用,且呈灰色。

  2.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刪除物件/連接」。

    系統會提示您確認或取消此刪除作業。

    如果「刪除」作業成功,則會移除該物件。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刪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