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將物件從拓樸視圖中的一個位置移動至其他位置,可使用「編輯」指令:「剪下」和「貼上」。若要複製物件至其他拓樸視圖,並使原始物件保持在其目前的位置,可使用「複製」,而非「剪下」。複製、剪下及貼上功能可在拓樸視圖中使用。複製和剪下功能也可在蹦現式視窗中使用,方法是在物件上按一下滑鼠按鍵 3(通常是滑鼠右鍵)。
Sun Management Center 3.5 軟體不支援以「拖放」作為移動物件的作業方式。
例如,您建立的管理領域可以包含已存在於其他管理領域的一些物件。若要這樣做,請如建立管理領域中所述建立新的管理領域,然後如複製物件 所述,將現有的物件複製到新的管理領域中。
您也可以複製群組,即包含其他物件的物件。此時,軟體不會建立獨立且全新的群組,而是建立到現有群組的符號連結。所以,每個副本都是相同群組的不同「視圖」。
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此程序針對單一物件。如需有關如何複製群組的資訊,請參閱複製物件群組。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從拓樸視圖選取要複製的物件。
若要選取多重物件,請在使用滑鼠按鍵時按住 Shift 鍵。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頂端,自「編輯」功能表中選取「複製」;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取「複製」。
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複製成功 |
開啟目標群組或管理領域。
目標群組將顯示在拓樸視圖中。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頂端,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上」。
貼上的物件會顯示在目標群組或管理領域中。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貼上成功 |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要複製的物件。
若要複製拓樸視圖中所有的物件,請從主要主控台視窗的「編輯」功能表中選取「全選」。
若要選擇性地複製兩個或多個物件: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選擇「複製」;或者在選取的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選擇「複製」。
複製物件之後,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複製成功 |
在階層結構視圖中,選取新群組或即將放入群組的管理領域。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至」。
您也可以在目標管理領域上按下滑鼠按鍵 3,然後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擇「貼至」。
如果您選取的是「貼上」而非「貼至」,則該物件可能會貼到錯誤的群組中。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可選取複製的物件,並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刪除物件/連接」。
建立或複製物件之後,便可透過「修改物件」視窗來變更物件。這些變更只會影響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資料庫中的物件說明,並不會修改物件本身。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選取物件。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修改」。
螢幕上會顯示「修改物件」視窗。此視窗的外觀會視物件為群組、節點、複合物件還是區段而有所不同。
依需要編輯特色。
如果修改的是群組物件,則下列特色可用:
類型:「一般」或「基於 IP」
物件:「建築物」、「校園」或「一般」
群組標籤
說明
IP 位址(僅適用於基於 IP 的群組物件)
子網路遮罩(僅適用於基於 IP 的群組物件)
對於節點,以下特色可用:
監視方式
在建立節點中有對此欄位之更詳細說明。
節點標籤
說明
依據節點類型的不同,可能還會列示其他特色,如主機名稱、IP 位址或連接埠
對於區段,以下特色可用:
類型:「匯流排」或「環狀」
物件:匯流排類型的「乙太網路」或「IPX」,或是環狀類型的「FDDI」
區段標籤
說明
IP 位址
子網路遮罩
對於複合物件,以下特色可用:
物件
標籤
說明
代理程式主機名稱
代理程式 IP 位址
連接埠
請參閱硬體補充資料,以取得更多資訊。
按一下「確定」按鈕以儲存變更,或按一下「取消」按鈕以保留原特色。
如果在現實世界中變更了某物件的名稱,您可以輕鬆地修改拓樸資料庫中的管理物件名稱,以使兩者相符。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選取要變更的物件名稱。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重新命名物件」;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然後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取「重新命名」。
螢幕上會顯示「重新命名物件」視窗。「目前標籤」中會顯示現有的管理物件名稱。
在「新標籤」欄位中鍵入新的名稱。
若要將新名稱套用至拓撲資料庫中的此物件,按一下「確定」按鈕。
若要結束「重新命名物件」視窗而不變更名稱,請按一下「取消」按鈕。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拓樸視圖中,您可以剪下和移動或永久刪除物件。剪下的物件會暫時儲存在記憶體中。之後,您可以將剪下的物件立即貼到一個或多個區域。已刪除的物件無法恢復。如需有關刪除物件的指示,請參閱刪除物件。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剪下和貼上功能的運作方式對所有類型的物件都一樣:主機、模組及群組。
Sun Management Center 3.5 軟體不支援「拖放」移動物件作業方式。
在拓樸視圖中選取現有的物件。
如果尚未選取物件,則「剪下」和「刪除」功能不可用,且呈灰色。
在主要主控台視窗中,自「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剪下」;或者在物件上按下滑鼠按鍵 3,並從蹦現式功能表中選擇「剪下」。
選取的物件周圍會顯示短劃線。此物件並不會立刻消失,而會保持為作用中,直至被貼到新的位置。此策略可保護不應該中斷的物件,如程序。該物件會保持為可見,直到成功貼上為止。
若要取消「剪下」作業,請再按一下該物件。
「剪下」作業成功之後,以下訊息會顯示在主要主控台視窗的底端:
剪下成功 |
在拓樸視圖中,導覽至目標位置。
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貼上」。
該物件即出現在新的位置上,並從先前的位置消失。
「刪除」功能可將物件從拓樸資料庫中徹底移除。若要將物件移動至其他位置,請參閱複製物件或剪下並貼上物件。
如需有關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章, 管理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中的物件。
若要刪除管理領域,可使用「領域管理程式」視窗中的「刪除」按鈕。請參閱刪除管理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