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Oracle® Solaris 11.2 中进行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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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 年 7 月
 
 

资源控制值和特权级别

资源控制的阈值设立了一个执行点,在此点可以触发本地操作或者发生全局操作(如日志记录)。

资源控制的每个阈值都必须与某个特权级别相关联。特权级别必须为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 基本,此类型的权限级别可由调用过程的所有者修改

  • 特权,此类型的特权级别仅可由特权 (root) 调用者修改

  • 系统,此类型的权限级别在操作系统实例的持续时间内固定不变

每个资源控制都保证有一个由系统或资源提供器定义的系统值。系统值表示操作系统的当前实现可以提供的资源量。

可以定义任意数量的特权值,但仅允许定义一个基本值。缺省情况下,将为没有指定特权值时执行的操作指定基本特权。

资源控制值的特权级别在资源控制块(如 RCTL_BASIC、RCTL_PRIVILEGED 或 RCTL_SYSTEM)的特权字段中定义。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setrctl(2)。您可以使用 prctl 命令来修改与基本级别和特权级别关联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