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属性”选项卡,可以指定警报类型名称和说明、将其与任务管理器对象(例如任务或调度)关联。单个警报可以与多个对象关联。
可以针对警报和关联对象间的关系施加限制。并非所有的限制都可以应用于所有对象。
表 12-24 警报限制
限制 | 说明 | 示例 |
---|---|---|
无 |
对于对象状态和警报状态没有限制 |
在处理报告任务时,用户引发“性能低”警报。尽管这会影响完成任务的时间,但不会阻止任务正常完成。即使任务已经完成,用户仍想要让警报保持打开状态,直到性能问题得到解决。 |
阻止工作流 |
如果警报未关闭,对象工作流不能继续前进(不提交、不批准等)。 这不会阻止申请或驳回(工作流继续前进)。也不会阻止管理员或所有者强制工作流前进。 |
用户引发有关报告系统关闭的警报。这将阻止针对报告任务的任何工作,直到警报得到解决。阻止工作流包括禁止将状态从“挂起”更改为“打开”,以及禁止将状态从“打开”更为“已关闭”。 |
阻止关闭 |
只有在关闭警报之后,对象才能转为“已关闭”状态。但是,中间工作流可以继续。 这不会阻止管理员或所有者关闭或“强制关闭”。 |
用户针对报告任务引发某些比较数据缺失的警报。尽管这不会阻止创建报表,也不会阻止报表通过最初的审批,但是,只有在报表可以与缺失的数据进行比较之后,才会对报表完全签字确认。 |
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具有不同限制的警报。在这种情况下,将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应用下列规则:
如果与对象相关联的打开警报有“阻止工作流”限制,则在关闭该警报之前,“阻止工作流”将停止该对象的工作流(例如,任务工作流)。
如果与对象相关联的打开警报有“阻止关闭”限制,则只有在关闭该警报之后,该对象才能关闭。
另外,一个警报可以与多个对象相关联。如果有多个与不同对象关联的“阻止关闭”限制,则仅在关闭最后一个对象之后才会关闭警报。
要设置警报类型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