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建立條件格式、文字或隱藏之後,即可在「條件特性」面板中管理條件。您可以對現有條件執行以下動作:
醒目提示方格的區域時,按一下條件旁邊的核取方塊來將其選取或取消選取,這樣便會對該區域套用或移除格式。例如,如果您想要將現有格式套用至方格中的其他儲存格,請醒目提示方格中的該儲存格,然後按一下條件旁邊的核取方塊,以對該區域套用格式。
註:
您可以對方格中的區域套用多重條件格式和 (或) 文字,但每個資料列或資料欄只能套用一個隱藏條件。請參閱對區域套用多重格式/文字。
按一下條件格式、文字或隱藏的名稱以編輯該條件。
將游標停留在條件上,然後按一下 或
來變更該條件的優先順序。請參閱對區域套用多重格式/文字。
將游標停留在條件上,然後按一下 來刪除該條件。
對區域套用多重格式/文字
您可以對方格中的所選區域套用多重格式。當條件重疊時,會以清單中從上到下的優先順序來套用條件格式。例如,圖 4-37 顯示所選區域的三個有效條件格式 (請注意,所有三個格式旁邊都有勾號)。在此範例中,綠色格式的優先順序高於黃色與紅色,而黃色格式的優先順序則高於紅色。
圖 4-37 多重格式範例
若要變更優先順序,請將游標停留在條件格式上,然後按一下 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