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整合規則

若要建立整合規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首頁」上,按一下應用程式,然後按一下整合

  2. 從「整合程序」頁面中,選取已整合頁籤,接著選取可設定的整合
  3. 選取要在其中建立規則的規則集。

    所有規則都必須在規則集中。

  4. 按一下建立規則 (+) 圖示。

  5. 在新建規則畫面中,輸入規則的名稱

  6. 選擇性:點選描述以輸入規則的描述。

  7. 條件:此項目繼承自規則集而且不可以在規則中修改。

  8. 對於係數:如果係數是在規則集層級設定,則該條件會被繼承而且無法在規則中修改。如果未在規則集層級設定係數,則您應該對每個規則輸入係數。

    在第一個下拉清單方塊中選取其中一個選項:

    • 目前

    • 變動

    • 實體或夥伴的下限

    • 實體/合作夥伴的乘積

    • 特定百分比

    • 先前

    • 前一年度最後一期

    然後在第二個下拉清單方塊中選取一個選項:

    • 實體整合百分比

    • 實體所有權百分比

    • 實體少數股權百分比

    • 夥伴整合百分比

    • 夥伴所有權百分比

    • 夥伴少數股權百分比

  9. 對於處理選項,請從下拉清單選取新增減去。「規則處理」選項指定是否對已經記入至目的地的任何資料值新增或減去計算資料值。請參閱規則處理選項

  10. 規則來源 POV:此項目繼承自規則集而且不可以在規則中修改。
  11. 選擇性:若要定義資料重新導向,請按一下重新導向成員。請參閱規則重新導向
  12. 選擇性:如果已經為規則集啟用「夥伴抵銷」,則在選取重新導向成員之後,請選取啟用夥伴抵銷

  13. 若要儲存規則,請按一下儲存並關閉,或者,若要繼續建立規則,請按一下儲存並繼續

規則處理選項

新增選項會以和按比例相同的方式將處理的資料記入至抵銷整合維度,將係數套用至來源資料值。減去選項還將係數套用至來源資料值,但會記入「回轉」值。

例如,若要「回轉」科目的按比例效應,您要套用減去選項。

請注意,當資料點「重新導向」至不同的科目成員時,在處理記入時,會考量科目類型。例如,在下列情況時:

  • 來自「收入」科目的正數金額不會被重新導向,或者使用新增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不同的「收入」科目,然後將正數金額記入至「收入」科目。

  • 來自「收入」科目的正數金額不會被重新導向,或者使用減去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不同的「收入」科目,負數金額則記入至「收入」科目。

  • 來自「收入」科目的正數金額會使用新增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費用」科目,負數金額則記入至「費用」科目。

  • 來自「收入」科目的正數金額使用減去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費用」科目,正數金額則記入至「費用」科目。

  • 來自「收入」科目的負數金額使用新增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費用」科目,正數金額則記入至「費用」科目。

  • 來自「收入」科目的負數金額使用減去處理選項重新導向至「費用」科目,負數金額則記入至「費用」科目。

一般規則如下:

  • 如果「來源科目類型」的「正常符號」不同於「目標科目類型」的「正常符號」,則將來源金額乘以 -1。

  • 如果選取的處理選項減去,則再乘以 -1。

「科目類型」的「正常符號」如下:

  • 收入 - 貸方餘額 (-)

  • 費用 - 借方餘額 (+)

  • 資產 - 借方餘額 (+)

  • 負債 - 貸方餘額 (-)

  • 權益 - 貸方餘額 (-)

  • 儲存的假設 - 餘額 (+)

規則來源 POV 繼承自規則集,無法在規則中修改。

規則重新導向

在處理「來源 POV」定義的資料時,資料值會乘以係數並記入至「抵銷整合」維度成員。如果未定義重新導向,則目的地的 POV 將和來源相同 (不是「整合」成員)。不過,資料的記入可以重新導向至一或多個子立方體維度的不同成員:科目、公司間、變動、資料來源、多重 GAAP (若適用),或者僅限使用者建立的任何自訂維度。整合規則不允許實體重新導向 (PElim 除外)。

若要定義規則重新導向,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從「建立規則」畫面中,按一下重新導向成員

    畫面的「來源 POV」區段將分割成繼承的「來源 POV」在左邊,「重新導向」欄在右邊。

  2. 在「重新導向」欄中,預設重新導向成員顯示為「與來源相同」。您可以透過從成員選取器選取維度的基礎成員來新增重新導向成員。

在記入至「抵銷整合」維度成員時,選取的重新導向成員會取代來自「來源 POV」的成員。

公司間維度還會對 #Source POV Entity# 提供「整合字串」選擇。如果您選取此字串,則用於重新導向的「公司間」成員將會相當於「來源 POV」中「實體」的「公司間」("ICP_<Source POV Entity>")。請參閱整合字串

您可以根據一或多個條件來套用不同的重新導向成員。

若要新增條件至重新導向維度,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一下欄右邊的新增 (+) 圖示。

  2. 對要套用資料點的項目建立條件,以決定重新導向。

    • 如果符合條件,資料會記入至第一個重新導向成員。

    • 如果不符合條件,則資料會記入至第二個重新導向成員。

      視需要從「成員選取器」選取重新導向成員,或者保留為「與來源相同」。

  3. 視需要選取新增 (+) 圖示來繼續新增條件和重新導向成員,或者選取刪除 (x) 圖示來移除現有條件。

每個重新導向項目的條件使用和規則集條件相同的方法來建立。請參閱建立整合規則集

夥伴抵銷

如果規則是要將資料寫入至夥伴,請先選取重新導向成員按鈕,然後選取啟用夥伴抵銷。針對「夥伴抵銷」規則,將會預先設定「實體」、「公司間」和「資料來源」維度的重新導向分錄,而且無法進行變更。

實體重新導向

#Source POV Intercompany#

公司間重新導向

#Source POV Entity#

資料來源重新導向

夥伴抵銷

當處理實體並遇到符合條件的資料點時,「夥伴抵銷」規則會將資料點寫入至處理中實體之同層級的「抵銷」整合成員。如果公司間夥伴本身是目前實體的同層級,資料就會寫入至該夥伴,如果不是,則會寫入至是目前實體同層級之夥伴的任何祖代。所寫入資料點的 POV 會將來源資料點的實體納入為公司間夥伴,而且將一律寫入至「夥伴抵銷」資料來源成員 ("FCCS_Partner Eliminations")。

將「夥伴抵銷」資料寫入至同層級的「抵銷」成員時,該同層級的計算狀態在目前期間中並不受影響,但在未來期間中會受影響。重新整合建立夥伴抵銷分錄的實體時,系統會先將從該實體寫入至任何同層級的任何資料都清除,然後再視需要重新記入。「抵銷整合」成員之「夥伴抵銷」資料來源成員中的資料記入和清除實際上是由寫入該資料的實體 (由公司間分錄所識別) 所「擁有」,而不是由資料所在的實體所擁有。

請注意,如果資料點的夥伴存在於實體階層中的多個地方 (也就是共用所有權),則一個來源資料點可能在進行單一的來源實體產生或多個產生時,產生多個夥伴抵銷分錄。

部署可設定整合規則後,如果您需要診斷效能問題,可以手動進行診斷,或使用自動化方法。若要啟用自動化方法來解決效能問題,請新增名稱為 OptimizeConfigConsol 的替代變數並將值設定為 True。

如果您在「可設定整合」規則中使用「夥伴抵銷」(PElim) 邏輯並因此導致效能下降,可以新增名稱為 EnablePelimNewLogic 的替代變數並將值設定為 True 來提高效能。請注意,如果您在實體和夥伴屬於同一成員的情況下使用 PELIM,則您的資料值可能會變更。

部署的使用者建立的「夥伴抵銷可設定整合規則」若包含科目重新導向,但也因此造成整合效能出現問題,則您可以新增名稱為 OptimizePelimCalculation 的替代變數並將值設定為 True,以此改善效能。

請觀賞下列影片,以取得如何建立整合規則的相關資訊:

影片圖示建立整合規則

請觀賞下列影片,以取得如何建立有夥伴抵銷之整合規則的相關資訊:

影片圖示建立有夥伴抵銷功能的可設定整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