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資金選項以先識別資金科目資訊,再設定「標準」或「目標資金結構」資金方法。
使用資金選項可變更部分科目的類型,並識別資金科目屬性,例如科目是否基於零、具有無限大值、具有最小資金要求,或具有最小變更金額。
若要設定資金科目的選項,請執行下列動作:
選取或清除選取實際置換無效資金以決定在輸入資料期間 ‘##’ 置換如何運作:
清除選取—‘##’ 會置換科目最大值。
選取 —‘##’會置換科目餘額。
在類型欄中,按一下儲存格可視需要變更債務科目與子科目的科目類型 (有期債務或循環債務)。
選取基於零,讓科目在資金順序開始前設為零。
選取無最大值,使科目以無上限或最大值接受或融資。
選取指定最小值,以指示此資金項目是否具有使用者可輸入的最小值。若無,則最小值為 0。
在最小變更中,輸入科目可作為資金來源或使用所需的最小金額。
如果未符合最小變更,則不將該科目用於資金盈餘或赤字。您輸入的值應該反映檔案的預設幣別。例如,如果檔案以千元計,則 10 會反映最小變更為 $10,000。
此選項可讓您防止平衡作業利用某些資金項目 (例如「權益」),這些項目的交易成本對於少量必要資金而言過高。
按一下 可返回資金選項。
設定選項後,請設定資金方法。請參閱使用資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