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例、年度、期間之間複製組態

執行轉期續用限制您只能在一個案例內將一個期間的資料累計到下一個期間。當「目標」期間是 P1,且前一個期間是前一年的 P12 時,轉期續用也會將期末稅率移動到期初稅率。

註:

請參閱執行轉期續用

如果您想要將指定來源的資料複製到指定目標,可以使用「複製組態」。此選項能讓您在案例、年度和多個期間之間複製組態與規則。您可以為選取的來源組態建立要複製到選取目標的一對一複本。您也可以將資料複製到多個目標期間。

與「轉期續用」不同,「複製組態」永遠都會將相同的稅率對應到相同的稅率,如下所示:

上一年度目前稅率 => 上一年度目前稅率

目前年度目前稅率 => 目前年度目前稅率

期初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初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初地區稅務分配 => 期初地區稅務分配

目前年度地區稅務分配 => 目前年度地區稅務分配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置換稅率 - 期初 => 置換稅率 - 期初

置換稅率 - 目前年度 => 置換稅率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期末

置換稅率分配 - 期初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初

置換稅率分配 - 目前年度 => 置換稅率分配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使用中地區標誌 => 使用中地區標誌

複製組態必須由系統管理員或超級使用者執行。

若要複製組態,請執行下動作:

  1. 從首頁中,選取應用程式,然後選取組態
  2. 按一下複製組態,然後選取複製組態頁籤。
  3. 選取要從來源複製到目標的資料下,選取您要在組態中包括的選項:
    • 稅務自動化規則
    • 期中備付稅款虧損實體
    • TAR 自動化規則
    • 目前應付稅款自動化規則
    • CbCR 自動化規則
    • CbCR 申報

    註:

    只有當應用程式已啟用下列功能時,才會在「複製組態」畫面上顯示:
    • 期中備付稅款虧損實體 - 如果應用程式中已啟用「期中備付稅款」。
    • CbCR 自動化規則和 CbCR 申報 - 如果應用程式中已啟用 CbCR。

    對於每個選取的功能,組態都知道需要哪些交集。您不必做其他任何選擇,例如維度成員等等。

    複製組態

  4. 來源下方,輸入您想當作要複製之「來源 POV」的案例年度期間
  5. 目標下方,輸入您想當作要複製之「目標 POV」的案例年度期間

    註:

    除了「目標期間」,所有目標選擇都是單一選擇。您可以為複製組態選取多個目標期間。輸入多個目標期間,以逗號分隔,但不能有空格 (例如 P1,P2,P3,P4)。如果「來源案例」和「年度」與「目標案例」和「年度」相同,請確定「來源期間」並未用作其中一個目標期間。

    註:

    只有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才會影響目標 POV 的資料狀態:
    • 要用於組態的實體已解除鎖定。
    • 來源的資料狀態不能是「無資料」。
  6. 按一下執行

    每個要執行的規則都會建立一個工作。與「轉期續用」作業不同,「複製組態」會一次提交所有規則,因此您不必等待所有工作完成。您可以在「工作」畫面監控工作完成進度。

    當您執行「複製組態」時,所有已解除鎖定實體之「目標 POV」的「資料狀態」都會受到影響。

  7. 從首頁選取應用程式,然後選取工作
  8. 在「工作」頁籤上選取「複製工作」以複查狀態。如需所選取工作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一下工作名稱以檢視工作詳細資料。
  9. 從首頁選取資料狀態,確認「複製組態」已經完成,並顯示所選取目標 POV 的「受影響」狀態。
  10. 選取目標 POV 以確定「複製組態」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