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轉期續用

在期間結束之後,系統會使用「轉期續用」程序來複製前一期間的相關組態,作為新「目標」期間備付稅款和 CbCR 程序的起點。前一期間視為來源期間。例如,若您將「目標」期間設定為 P6,來源期間就會是 P5。如果「目標」期間是 P1,來源期間就會是上一個年度的 P12。當您執行「轉期續用」時,「轉期續用」程序會包含所有層級 0 的「實體」,包括那些不在 FCCS_Total Geography 階層中的。

註:

如果您將某個案例的組態轉期續用到多個案例、年度及期間,請使用「複製組態」。請參閱在案例、年度、期間之間複製組態

轉期續用可以搭配下列任何組態來使用:

  • 稅率 - 將稅率複製到所選取的目標 POV

    請注意:當「目標」期間是 P1 時,系統會把上一年度期末稅率對應到「目標」年度期初稅率。請參閱下列資訊:

    目前年度目前稅率 => 上一年度目前稅率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初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期初地區稅務分配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目前年度地區稅務分配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期初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期末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初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匯率 - 將匯率複製到所選取的目標 POV

    當「目標」期間為 P1 時,「匯率」的對應情況如下:

    平均匯率 => 平均匯率

    期末匯率 => 期末匯率

    當「目標」期間不是 P1 時,「匯率」的對應情況是相同的。對於匯率來說,複製和轉期續用對應是相同的。

    請注意:當計算匯率執行時,外匯匯率 - 期初是植入自 => 上一年度、P12、期末匯率。

  • 稅務自動化規則 - 將稅務自動化規則複製到所選取的目標 POV
  • CbCR 自動化規則 - 複製 CbCR 自動化規則以植入目標期間的表格 1
  • CbCR 申報 - (國別報告) 適用於表格 2、表格 3、組成實體資訊資料、報告實體資訊,以及訊息規格的轉期續用資料
  • 稅收損失/抵免中的到期年度 - 將到期年度複製至選取的目標 POV

    當「目標」期間為 P1 時,「到期年度」的對應情況如下:

    目前年度 => 目前年度 - 1

    目前年度 - 1 => 目前年度 - 2

    ...

    ...

    ...

    當「目標」期間不是 P1 時 (與「複製組態」的行為相同),「到期年度」的對應情況如下:

    目前年度 => 目前年度

    目前年度 - 1 => 目前年度 - 1

對於每個後續期間,轉期續用程序可以用來移動上述項目。您可以一次選取一或多個組態來轉期續用,或是同時全部執行。複製完成後,表單會顯示複製完成的日期和時間。

注意:

當您執行轉期續用時,目標「案例」、「年度」及「期間」中所有現有的組態,在轉期續用期間都會遭到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