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間結束之後,系統會使用「轉期續用」程序來複製前一期間的相關組態,作為新「目標」期間備付稅款和 CbCR 程序的起點。前一期間視為來源期間。例如,若您將「目標」期間設定為 P6,來源期間就會是 P5。如果「目標」期間是 P1,來源期間就會是上一個年度的 P12。當您執行「轉期續用」時,「轉期續用」程序會包含所有層級 0 的「實體」,包括那些不在 FCCS_Total Geography 階層中的。
註:
如果您將某個案例的組態轉期續用到多個案例、年度及期間,請使用「複製組態」。請參閱在案例、年度、期間之間複製組態。轉期續用可以搭配下列任何組態來使用:
請注意:當「目標」期間是 P1 時,系統會把上一年度期末稅率對應到「目標」年度期初稅率。請參閱下列資訊:
目前年度目前稅率 => 上一年度目前稅率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初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 期末遞延稅率 - 非流動性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期初地區稅務分配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目前年度地區稅務分配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 期末地區稅務分配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期初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 - 期末 => 置換稅率 - 期末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初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目前年度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 置換稅率分配 - 期末
當「目標」期間為 P1 時,「匯率」的對應情況如下:
平均匯率 => 平均匯率
期末匯率 => 期末匯率
當「目標」期間不是 P1 時,「匯率」的對應情況是相同的。對於匯率來說,複製和轉期續用對應是相同的。
請注意:當計算匯率執行時,外匯匯率 - 期初是植入自 => 上一年度、P12、期末匯率。
當「目標」期間為 P1 時,「到期年度」的對應情況如下:
目前年度 => 目前年度 - 1
目前年度 - 1 => 目前年度 - 2
...
...
...
當「目標」期間不是 P1 時 (與「複製組態」的行為相同),「到期年度」的對應情況如下:
目前年度 => 目前年度
目前年度 - 1 => 目前年度 - 1
對於每個後續期間,轉期續用程序可以用來移動上述項目。您可以一次選取一或多個組態來轉期續用,或是同時全部執行。複製完成後,表單會顯示複製完成的日期和時間。
注意:
當您執行轉期續用時,目標「案例」、「年度」及「期間」中所有現有的組態,在轉期續用期間都會遭到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