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警示類型特性

「特性」頁籤可讓您指定警示類型名稱和描述,並與任務管理程式或補充資料管理程式物件 (例如任務或排程) 建立關聯。單一個別警示可以與多個物件產生關聯。

您可以在警示及其相關聯物件之間的關係中加入限制。並非所有限制都可以套用至所有物件。

表格 41-1 警示限制

限制 描述 範例

物件的狀態和警示的狀態則沒有限制

使用者可以在處理報告任務時發出「效能變慢」警示。由於這只會影響任務完成所花費的時間,不會導致任務無法正常完成。因此即使任務完成,使用者仍會持續將警示維持開啟狀態,直到效能問題解決為止。

禁止工作流程

除非關閉警示,否則物件上的工作流程無法繼續 (不可提交、核准等等)。

這不會禁止認領或拒絕動作 (工作流程逆向移動)。它也不會禁止「管理員」或「擁有者」強制繼續工作流程。

使用者發出警示來回報系統已停止執行。除非解決警示,否則會禁止執行任何報告任務的工作。禁止工作流程包含禁止將狀態從「擱置中」變更為「開啟」以及從「開啟」變更為「已關閉」。

禁止關閉

除非關閉警示,否則物件無法移至已關閉狀態。不過,中繼工作流程可以繼續。

這不會禁止「管理員」或「擁有者」執行關閉或「強制關閉」。

使用者發出警示,說明報告任務中缺少部分比較資料。這並不會禁止建立報表以及起始核准,但報表在比較這些缺少的資料之前不可完成簽核。

物件可以具有多個包含不同限制的警示。如果是這種情況,將會依先後順序套用下列規則:

  1. 如果和物件相關聯的任何開啟警示具有「禁止工作流程」限制,「禁止工作流程」將會停止物件的 (例如,任務) 工作流程,直到警示關閉為止。

  2. 如果和物件相關聯的任何開啟警示具有「禁止關閉」限制,則必須先關閉警示才能關閉物件。

此外,警示可以和多個物件相關聯。如果它對不同物件具有多個「禁止關閉」限制,則警示必須在最後一個物件關閉之後才能關閉。

若要設定警示類型特性,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首頁」上,按一下應用程式,然後按一下任務管理程式
  2. 按一下左邊的警示類型頁籤。
  3. 按一下新增以開啟新建警示類型,並將預設為特性頁籤。
  4. 名稱中輸入警示類型名稱。最多可輸入 80 個字元。
  5. 輸入警示類型 ID。最多可輸入 80 個字元。
    必須要有警示類型 ID,而且必須是唯一的。
  6. 選擇性:對於描述,請輸入警示類型描述。最多可輸入 255 個字元。
  7. 選擇性:相關聯下拉清單,選取要和警示關聯的物件 (例如任務)。
  8. 選擇性:對於限制,輸入警示的任何限制。例如,如果您對任務的警示選取禁止關閉,則使用者必須在警示完成之後才能完成關閉任務。
    如果您對相關聯選取所有類型,將會沒有可用的限制。
  9. 針對選取期間選取年度選取下列值:

    必要 – 需有使用者將警示與年度或期間相關聯。

    可見 – 使用者可能會將警示與年度或期間相關聯。

    隱藏 – 該特性是隱藏的,且警示將不會與年度或期間相關聯。

    這些選項指示期間和年度如何與警示相關聯。

  10. 選取允許移除關聯選項以從警示移除現有的關聯。如果您取消選取此選項,您將無法從警示移除現有相關聯的物件。
  11. 按一下已啟用,啟用警示類型。

    只有「已啟用」的警示類型才會顯示在可用「警示類型」清單中,且可在建立新警示時進行選取。

  12. 按一下「警示類型」頁籤,然後繼續輸入資訊。
    當您完成輸入警示類型資訊時,請按一下儲存並關閉

    註:

    您無法在現有的警示上建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