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供事件相依項目和觸發日期

系統建立斷供事件時,無法設定其觸發日期。原因是只有所有先前的斷供事件全部完成之後,才能設定斷供事件的觸發日期,這一點和集合事件不同。如果提供相關範例,便有助於解釋為什麼這種設計是必要的。請參閱以下範例,瞭解標準斷供處理以及它的事件:

事件編號

斷供事件

依存於事件

觸發日期設定為完成先前事件後的第 X 天

10

現場活動 - 因不付款而斷接警告

不適用 - 第一個事件

0

20

現場活動 - 因不付款而斷接警告

10

2

30

建立待辦事項

20

0

40

傳送信函給客戶

20

0

50

使服務協議失效

20

10

此斷供處理的執行方式應該如下所示:

  • 在第一天,產生即將斷接的 48 小時警告。這是一個現場事件,因為大多數組織都會親自發布此警告。
  • 2 天 (也就是 48 小時) 過去後,建立一個現場活動來因應不付款的斷接。
  • 完成之後,產生一個待辦事項,讓客戶服務要求瞭解 (服務) 終止。另外,傳送一封信函給客戶。
  • 如果在 (服務) 終止 10 天後,我們仍然沒有付款,則服務協議失效。

從上面範例可以看出,只有較早事件中的現場活動完成後,才能執行後續的事件。這表示當您設定斷供事件時,必須指明它所依賴的事件 (以及這些事件完成後,應在多少天之後觸發該斷供事件)。

備註:

設限。當系統偵測到其所有相關事件皆已完成時,系統會設定斷供事件的觸發日期 (這是 SED 背景處理的職責)。請參考行事曆與工作天數,瞭解如何計算自選的觸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