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 可安全使用的名称
可以遵循以下四个简单规则以避免与任何 ISO C 保留名称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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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lude 源文件顶部的所有系统头文件(除非可能在 _POSIX_SOURCE 和/或 _XOPEN_SOURCE 的 #define 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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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定义或声明以下划线开头的任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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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文件作用域标记和常规名称的前几个字符内的某位置使用下划线或大写字母。请注意 stdarg.h 或 varargs.h 中的 va_ 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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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宏名称的前几个字符内的某个位置使用数字或非大写字母。如果 errno.h 是 #included,则会保留几乎所有以 E 开头的名称。
这些规则仅仅是要遵循的一般准则,缺省情况下大多数实现将继续向标准头文件增加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