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建立資料來源
注意事項
欄位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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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資料來源的名稱 (必須是唯一的)。 |
描述 | 選擇性:資料來源的描述 |
代碼 | 處理要求檔案時識別此資料來源的唯一代碼。
Note: 如果「代碼」欄位留白,處理要求檔案時會使用資料來源名稱來識別此資料來源。然而,由於資料來源名稱可能會隨時間改變,最佳作法是使用「代碼」欄位 (而非名稱) 來識別資料來源。 |
資料來源會顯示在檢查程式中。
編輯資料來源
當您建立資料來源之後,可以在檢查程式中進行編輯,以啟用、停用或是變更任何一般明細。
Note:
對於已登錄的資料來源,您唯一可以更新的欄位是代碼欄位。Note:
如果有比對規則正在參照資料來源,您無法停用該資料來源。刪除資料來源
若要刪除資料來源,請在要刪除之資料來源的「動作」欄中,按一下動作 ,然後選取刪除。
Note:
您無法刪除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資料來源: